吉林省通化市杀死12人的石悦军被执行死刑
2006年12月21日 06:06投票数: 顶一下

36岁的石悦军为柳河县柳南乡村民,是个体屠宰户。9月24日,吉林省通化县二密镇和柳河县三源浦镇、柳南乡发生特大杀人案件,石悦军杀死7人,伤4人后潜逃。在逃窜过程中,石悦军于9月27日、29日又杀死5人,伤1人。在公安民警、武警官兵和当地群众的紧密配合下,经过近130小时的艰苦工作,于9月29日12时许,在柳河县柳南乡将石悦军抓获,当场缴获作案凶器。

11月25日,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石悦军死刑后,石悦军没有提起上诉。随后,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死刑复核程序进行了审理,认为被告人石悦军杀人作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行极其严重,依法核准了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其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刑事判决。

新华社长春12月20日电(记者 周立权)

« 前一页12后一页 »
   编辑: fush

>> 发表评论

如果您还不是凤凰会员,欢迎 注册

  • 用户:

    匿名发表

    隐藏IP地址

  • 添加TAG:

    (*添加多个TAG用逗号隔开)

  • * 您要为您发言论的后果负责,故请各位遵纪守法并注意语言文明。
  • * 以上留言只代表网友个人观点,不代表凤凰网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