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屡屡导演农民工跳楼讨薪[图]
2009年05月28日 11:10长江商报 】 【打印已有评论0

对话跳楼秀导演李某

“我也很担心真的出事”

30来岁,一身运动服,有些秀气,一双大眼中透出精明。李某来自孝感市孝南区祝家湾,一口孝感腔,说话中气十足。他就帮人讨薪一事跟长江商报记者进行了交流。

记者:怎么会想到以集体跳楼的方式讨薪?

李某:去年1月9日,下大雪那天,四川和重庆的几十人讨不到工钱,问我怎么办,我曾看了不少跳楼讨薪的新闻,就开玩笑说“去跳楼”,没想到他们真去了,结果成功了。自此以后,不少人把我当作“保护神”,讨不到钱就找我,我如法炮制,让他们至少5人去跳楼(当然不能真跳),逼欠薪者露面还钱。

记者:除了让讨薪者去跳楼外,你还做了些什么?

李某:一般情况下,别人找到我后,我会告诉他,将讨薪者都找来,一起去曾经做事的工地,形成声势。

我告诉他们,5人去跳楼,其余人在楼下围观,我则给媒体打电话,给劳动部门和警方打电话,给欠薪者打电话,如果长时间没人来,我就给市长专线打电话。

有关部门赶来了,就会有人去救跳楼者,我就让讨薪者代表去跟有关部门介绍情况、协调。

记者:万一有闪失,有人失足掉下楼该怎么办?

李某:(沉默了一会儿)我也很担心,怕真的出事了不好办。

我也总在担心,我所做的是违法的,所以,我经常改名换姓,并用别人的电话报警。

我在武汉打工6年了,也曾带着一帮农民工搞装修,饱受讨薪之苦。看他们辛辛苦苦做工,工钱一拖几年讨不回,我只想帮帮这些可怜人。

记者:你帮助过的人通过什么方式来感谢你?

李某:(笑了笑)都是朋友介绍的,帮忙要什么回报?义务的!

不过,每次都需要耗一整天时间,还得打不少电话。当然,我不能贴钱帮他们,一般情况下,讨薪者会请我喝酒,买包烟,还往我的手机里充50元话费。

导演集体跳楼秀违法

湖北诚明律师事务所夏卉青律师认为,导演农民工集体跳楼讨薪,不管导演与跳楼者之间是否存在利益关系,都属于违法行为,警方可以涉嫌扰乱生产和社会秩序进行处理,采取诸如批评教育、拘留等措施。而跳楼者也同样扰乱了生产和社会秩序,警方也可视情节轻重进行处理。

夏卉青律师认为,农民工讨薪,可以采取与欠薪者协商、向劳动部门求助、到法院起诉等措施,尽管在实践中存在不理想的现象,但绝对不能采取诸如跳楼等过激行为,因为跳楼讨薪,不仅会导致工程等生产中止,还会影响社会秩序,这对社会的危害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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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沈右荣   编辑: 李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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