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色魔”强暴不敢报案 打工妹们生活得安全吗?
2009年08月04日 18:14中安在线-新安晚报 】 【打印0位网友发表评论

【核心提示】

近日,合肥市庐阳区检察院批准逮捕一名25岁的犯罪嫌疑人。该嫌犯自2005年以来在省城入室抢劫、盗窃数十起,强奸作案5起,其中被害人均是在肥务工的年轻女性。这让在省城打工的年轻女性们感到更多的不安。

近年来,随着合肥的发展,大批外来务工人员涌入这个城市。据不完全统计,在肥打工人数超过30万人,仅外来打工女性就占近10万人,其中大部分又为年轻女性。这些打工妹或居住在单位提供的职工宿舍,或自己租住在合肥的城郊接合部。她们的安全状况让人堪忧。

事件

打工妹遭“色魔”强暴

近日,庐阳区检察院批准逮捕一名入室抢劫、强奸妇女的25岁男子童江(化名)。据了解,自2005年11月至2007年2月,童江先后在省城对5名女性实施性侵犯与抢劫,除一人反抗成功外,其余均遭蹂躏。

据悉,2007年2月26日晚11时许,童江在省城双岗老街附近遇见受害人沈某独自在马路上走,便尾随其后至受害人居住的地方,并在沈某居住处外观察。次日凌晨1时许,童江从院子外翻护栏进入院内,并撬门入室,在屋内搜走现金和手机后,还对沈某实施了强奸。

在警方破获的这起案件中,童江两年内共实施强奸作案5起,有3起是隐案,隐案形成的一个重要原因是被害打工妹普遍不报案。

调查

安全问题成最大的担心

打工妹在省城生活得安全吗?记者对她们的生活状况进行了一番调查。

今年20岁的小陈来合肥打工已经两年了。她住在淝河路上的王大郢村,那里是一个有名的城中村,居住了许多和她一样到合肥打工的打工妹。

小陈家在阜南县,中学毕业后她就孤身一人来到合肥打工,如今在宁国路一家夜市店里工作。虽然工资还行,但是时常也会有一些不顺心,比如遇到一些无理的顾客常常会受些委屈。

“你住得安全吗?”当记者问到这个问题时,小陈犹豫片刻后笑道:“屋里被偷过一次,损失不大。”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尽管这样,小陈还是害怕了好久,后来她和一个同事住在一起,每天晚上睡觉之前都要先将窗户关死,然后再用桌子将房门抵住!“只有这样,我才能安心睡觉。”小陈无奈地说。

小陈这样的生活是打工妹中较为普遍的例子,很大一部分打工妹由于没有钱,只好租住在城郊接合部,安全问题成了她们最大的担心。

22岁的吴丽(化名)是岳西人,今年刚来合肥打工。目前在阜南路上一家大饭店当领班,住在附近的杏花小区。

吴丽告诉记者,她以前在广州打工,“那边太不安全,我打了两年工就被歹徒抢了5次。”吴丽说,为了安全起见,她来到了合肥。平时,她喜欢去网吧、酒吧泡吧。吴丽说,因为业余生活很单调,除了泡吧,就只能回家睡觉。“其实出去玩也危险,不过很刺激!”

原因

为何受害的总是她们?

“社会经验不足、居住娱乐选择不当、传统观念影响太深、法治观念不强是外来打工妹被侵害案件屡屡发生的最重要原因。”昨天,庐阳区检察院预防处吴庆春科长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吴庆春说,根据他多年办案的总结来看,导致打工妹屡受侵害的原因首先是她们年轻无知懦弱。这主要指18至25岁的女性。打工妹刚从农村到城市生活,对城市里的一切都很好奇,对人没有防范心理,容易产生不正确的认识,容易受不怀好意的人诱骗。同时,由于她们在城里没有任何人帮助,往往性格上比较懦弱,受到欺负一般不敢声张,这就给了一些侵犯者可乘之机。

其次是她们居住娱乐不当。城中村的出租屋、小旅社这两个地点正是外来打工妹集中的地方。被害打工妹大部分租房或住集体宿舍,平时工作繁忙辛苦,加上经济条件较差,大都选择一些低档次的台球室、歌舞厅放松娱乐,这些娱乐场所管理混乱、安全防范措施差,在这些地方,打工妹很容易受到犯罪分子的侵害。

再次是她们不反抗不报警。

另外,打工妹法制观念淡薄,法律意识缺乏,受传统思想影响为保全声誉、名节而不敢报案是她们遭受侵害选择沉默的主要原因。

现状

打工妹受侵害案上升

前不久,省妇联主席在我省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联席会议上透露,截至2006年11月,我省检察机关共批捕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犯罪案件1028件1363人,公安机关共破获强奸案件1356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022名。

合肥市庐阳区检察院侦监科的检察官也告诉记者,从整体来看,侵害妇女权益的犯罪案件并没有明显上升,但涉及到城市打工妹这个群体遭受侵害的案件呈上升趋势。

提醒

如何让她们不受侵害?

打工妹在为城市默默无闻地做出自己的贡献,如何能让她们生活得更安全、更放心,减少类似案件的发生?

庐阳区检察院一办案检察官表示,打工妹屡受侵害,“暴露出城市社会管理中的诸多问题。娱乐场所如何管理?出租屋动态如何掌握?暂住人口如何登记管理?这一系列环节存在的问题都需要大家共同去思考与解决,只有解决了这些问题才能遏制类似案件的发生。”

蜀山区检察院有关负责人认为,预防打工妹遭受侵害,首先需要加强法律宣传力度,增强法制观念,使潜在犯罪分子不敢犯罪,同时也唤醒被害人和大众勇敢地揭露、举报犯罪行为;另外,要开展安全教育,增强打工妹的自我保护意识,让她们掌握基本自救技能,在遭受不法侵害时应该采取适当措施进行自救。(蜀诉、庐侦、袁星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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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蜀诉、庐侦、袁星红   编辑: 张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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