晓宇:官民互信之断裂远非29秒的距离
2009年08月10日 08:29红网-潇湘晨报 】 【打印0位网友发表评论

29秒是修补70码的最好机会

作者:李晓亮

有时,真的不怪人们太多疑,而是公权力部门对公共事件的权威信息通报,总是会显出“漫不经心”的一面,有意无意地给人留下一个诡异的联想空间。

肇事司机魏志刚酒后驾车致人死亡,应对事故负主要责任,坊间几乎没有异议。可“死者马芳芳没走人行横道,要负次要责任”,却引发了此起彼伏的质疑声。而且,让当地司法机关头疼的是,这次质疑虽不排除因袭此前类似事件中屡次遭遇的惯性成分,但即便剔除这一小部分可能存在的无法明辨的惯性质疑,信息通报的说服力仍然有限。

警方公布的监控视频,恰恰鬼使神差地缺少事发当时的29秒。这29秒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对马芳芳来说,这是致命的29 秒,死者最后的生命尊严全部维系于此;对于曾经骑过“欺实马”、信誉因而蒙污的杭州警方来讲,这是修复公信力的关键时刻;而对于公众而言,这是触摸真相的一把钥匙,是舆论监督的命门所在。这29秒即便对于肇事者魏志刚来说,也是意义非凡的——它对于量刑定性都有着特殊的含义。

但是,就是视频中这对于所有人都十分关键的至关重要的“29秒”,却奇迹般地消失了。结合类似公共事件中的视频缺损经验,联系当下公共舆论的思维习惯,套用时下被用滥了的一个句式,似乎就只剩一种解释了,那就是“29秒”是“被缺失”。

这不是故意要煽动公众对开好车的人的敌视情绪。公众不会是非不分地盲目“仇富”。假如马芳芳确实没按规定走斑马线且不幸遭遇车祸,警方就该将监控视频完整公布,这样便于公众引以为鉴,更加遵守交法,也有利于为魏志刚的肇事行为定性。警方应该相信舆论理性,公众不会蛮不讲理地在看到马芳芳违法之后,还将其违法责任强加于魏志刚之身。

而假如公安机关一面单方面宣布马芳芳负次要责任,一面将事发的29秒删除,这既是对马芳芳“死无对证”式的亵渎,又是对公众智商的侮辱,结果只能招致民意反感和不信任。不要轻视“29秒”。看似无关宏旨的“29秒”,若沦为怀疑时间,经由全国数亿网民的联想揣测,将对当地政府公信构成多大的戕害,绝不能等闲视之。

“录像缺失”引发的一系列风波,此前的教训太多了,去年哈尔滨的林松岭案和江西陈振翊案就是前车之鉴,后来的林嘉祥案又恬不知耻地步其后尘。具体到本案,杭州警方在公信力方面本就有“70码”的不光彩“前科”,现在应该是借此修补公信的绝佳时机!从这个意义上讲,无论是人为还是客观造成的那“29秒”视频“盲区”,正是检验杭州司法机关司法公正的试金石。视频的盲区,必须由司法公正来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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