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浩:中美军方互动原则是减摩擦控意外
2009年10月30日 10:30凤凰网专稿 】 【打印共有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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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若麟:好的,欢迎您回到《时事开讲》,老师到底能不能有偿家教,这个已经是一个老生常谈话题了,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最近山东和浙江两地分别出台了一个相关的政策,给有偿家教一个说法,山东是明令禁止,而浙江是有条件禁止,周六、周日是可以补的,在工作日是禁止的。那本周一,教育部也终于发声了,它是坚决反对,立场鲜明,于是一石激起千层浪。

郑先生,有关于有偿家教的这样一个问题,教育部也终于发话了,你如何看待它发出的这个声音。

应正确对待“有偿家教”

郑浩:我在我们这个节目里很少谈到国内的一些问题,但是这件事我觉得引起社会上一个强烈的反响,因此我今天也想花一点时间,来谈一谈我个人不成熟的一些看法。26号的时候,教育部的发言人续梅她在回答记者一些提问的时候,表明教育部在有偿家教这个问题上,态度是比较坚决的,她说了以下这样的几句话,我们有一个板,请导播给我们出一下。她说在极少数教师身上还存在一种情况,就是上课该讲的内容可能不讲,要放到课后有偿家教的时候去讲,甚至于有极个别老师利用职务方便,组织学生去进行有偿家教,以此来谋取一些利益。另外她还说,再看下一个,就是教师利用职务之便进行有偿家教牟取私利的行为,必须坚决反对,教育部对此态度非常的鲜明。

这样的一种表态,首先我谈谈表态的用词上,我们觉得是不是行政部门以后对某一件事情,特别是对有争议的事情,在进行表态的时候,是不是可以改一种大家都能接受的一种态度,一种语言来说,而不要动不动就用这种好像对待别人的这样一种说法,坚决反对,态度明确。当然这种我也非常理解,我不是批评续梅她代表教育部来表达这样一个立场,我是非常理解的。很可能是有极少数、极个别的老师,他利用赚取外快的这样一种机会,利用自己的职务之便,可能犯了一些错误,引起社会的不满,特别是家长和学生的不满。

所以在这个问题上,我觉得是不是这样看,对这样的一种表态,首先我必须指出,我并不完全赞同,我不赞同的主要理由有三个,这个我想和大家进行讨论,第一个就是说教育部用“极少数、极个别的老师不完成自己的本职工作,而贪图赚取课外的收入”。它用的“极少数、极个别”我的意思认为,这个并不是一个普遍的现象,换句话说1000多万国内的中小学教师,绝大部分,99.5%,或者是99.8%,可能都不是这样。所以这个发言人续梅,她用了“极个别、极少数”这样一个词,这样的话,如果说教育部坚决反对有偿家教的话,但是你又引用的是“极少数、极个别”是不是有好像一概全,一刀切这样的一种感觉。

换句话说绝大部分的老师,特别是那些真正尽心尽力了,勤勤恳恳的在课堂上已经用心讲完了他所该讲的教学内容之后,利用一些业余的时间,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进行一些有偿家教,或者是组织学生进行有偿的补习。如果是这样的话,你坚决反对,岂不是把所有老师的路都给堵死了吗?因此这样的一种表态,就带有一种比较极端性的。所以我刚才也说了,在表态的时候,是不是应该缓和,用一个大家都能接受的语言,不要再一下子一刀切,把“极少数”变成了“绝大多数”这样的一种概念涵概起来。

第二个就是教育部,实际上这样一种表态,我认为可能不成熟,可能是错误的,教育部并没有认识到我们国家现在实行的是一种什么制度?是市场的这样一种制度,所谓市场制度,就是说只要有需求方,就有提供方。

王若麟:供给方。

郑浩:就有供给方,现在的市场是这样,就说学生或者是学生家长,有需求为自己的孩子,或者学生本身自己认为有必要进行学习上的补习,在课堂上听完了之后,觉得好像还不行,或者是准备要应付考试了等等等等,各种情况他都觉得要必要进行进一步的补习提升。特别是对那些可能有艺术天分、体育天分的那些学生来讲,他也需要体育老师或者是音乐老师来为他补习。在这种情况下,就有了这种需求了,老师当然也是应运而生,就是老师的有偿补习,也是应运而生,你有这种需求,我有这样的能力,而且我利用我自己的课余时间,来为你补习,赚取一点点合理的费用。

所以这是一种市场制度,在市场制度下,你就不可能说我坚决反对,坚决杜绝,来进行一刀切,来完全的给予斩断,或者是完全的给予封闭,这是不可能的。所以教育部在表态的时候,是不是也考虑到了国家现在实行的这种制度,市场制度、按需分配、按劳收入,这样的一种制度,你是没有办法进行坚决反对的,你坚决反对,恐怕也没有人听,这可能是客观上的一个事实。

第三个,我认为教育部不应该说“老师是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我不知道为什么特别对这句话有点反感,因为我们通常说有些人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好像总是说那些罪犯,你有没有这种感觉?

王若麟:贪官。

郑浩:贪官,手上有权力的。

王若麟:掌握权力的。

郑浩:比方我们说一个会计,他利用自己的职务之便,窃取金钱、盗用金钱,一个警察利用职务之便怎么样。所以这句话用在老师身上,而且他是“极少数”的老师,“极个别”的老师有问题,然后把这句话“老师不应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说得这么严重。我总感觉好像这里面有一个潜在的,把所有的老师都有可能那样去做,作为一种假想敌来对待。

而我也发现最近一段时间,我们很多的政府部门,实际上在办事情、执法的时候,都是把公民当做一个假想敌来对待,比方说所谓的“钓鱼”执法案,这个大家都很熟悉了,那些执法的人员,就是把那些司机,潜在的认为他们有可能犯法,有可能违反条例,因此去诱惑他们来进行犯法,实际上是把民众当做一种假想敌来对待。教育部这样的一种说法,谋取私利,利用职务之便,你实际上就是把那些老师,而且是那些勤勤恳恳的老师,并没有这样去想的那些老师,当做一种假想敌,这个是非常不公平的,也非常不合理的,而且也是非常站不住脚的。

所以我认为教育部的这个表态,从我个人来讲,我可能是错的,但是我认为这样的一种表态,有它不合适的地方,在语气、用词、行政的执行、要求上,都有它不合理的地方,而且这样的一种表态,很容易使得99.8%广大的老师,受到伤害,而且对学生也会造成不利的影响,学生就会认为这些老师原来他们在课堂上不好好讲课,我学习成绩差,是因为这些老师利用课余时间,更多的赚钱去了。所以这样一种影响,我认为是非常非常坏的,所以我认为教育部应该在适当的时候,予以澄清。

王若麟:好的,谢谢郑先生,到底有偿家教这个问题,该何去何从呢?广告之后会继续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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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彭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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