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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明报:吴淑珍终于要出庭了!
2009年02月09日 15:52中国新闻网 】 【打印

根据截至目前的所知,由于陈致中黄睿靓“认罪协商”的风波,扁案所涉主要当事人之间,似乎已有了新的共识,那就是吴淑珍有可能全力担下“政治献金”及“海外洗钱”的罪名,但她却似乎不太可能承认这是“非法所得”。

如果吴淑珍真的如此表示,那就意谓扁案的定罪与否,仍得靠特侦组检察官自已的努力。检察官一方面已起诉了一些案件,另方面更加紧在办其它案件,种种迹象显示,“二次金改”里若干案件即是检察官企图突破的重点。

二次金改肥了三大家族

须证明扁家受贿而非政治献金

所谓“二次金改”,乃是陈水扁任内以“民营化”之名将公有行库让民营金控购并的弊案。经过这次金改,台湾的“吴辜蔡”三大家族六大金控,它们的资产由1999年的台币2.9万亿,暴增到2007年的11.75万亿,增长了305%。这种贱售官产的手法和90年代俄国总统叶利钦贱售国营公司给特权亲信如出一辙。

特侦组集中精力办其中的若干案件,主要即是要在其中找到证据,证明扁家在“二次金改”中所收的是“贿赂”,而非“政治献金”——台湾的政治行为规范并不严格,灰色的“政治献金”无罪,“贿赂”才有罪,由于扁家始终以“政治献金”做为金钱来源的理由;而特侦组则力图寻找确切事证来证明是“贿赂”。旧历年后,“二次金改”有关的人物相继被列为被告,而且有些部分可能会提前起诉,主要目的即在于补强判扁的事证。

但就在春节后,法院和特侦组都开始快马加鞭,另外一宗案外案却告出现,即就是扁案律师在核对笔录证词及侦讯纪录光盘时,发现有极大落差,例如辜家的辜仲谅在侦讯时说“夫人其实有很多事情都不让阿扁知道”、“他有时觉得,到底是吴淑珍在当‘总统’,还是陈水扁在当‘总统’”。

像这些有利于陈水扁的部分都未在笔录中出现。这些笔录可以确定收贿的主体是谁,它不删除即不利于吴淑珍;删除后即不利于陈水扁。有关笔录删除及正确性的问题,届时必将成为争讼中的重大课题。

目前扁案的司法传唤及审讯已在春节后加紧进行,而无论如何,2月10日吴淑珍的第19次传讯,她的出庭必将极为关键,法官的问话方式、她的答讯策略,均将让人具体而微的看出扁案的走向。因此,别忘了,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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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张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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