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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化不等于征地
2008年01月05日 11:05新京报 】 【打印

在此,有必要多问几个为什么。《土地管理法》之所以禁止农地直接交易,似乎主要是出于保护农民切身利益和保证全国18亿亩耕地“红线”等考虑。且假定这些目标都是正当和必要的,但实现这些目标是否必须得通过政府征地呢?目前,征地只是完成从农地变为非农用地的一道程序,而土地使用权的变更并不必然要求这道程序。譬如农民或开发商可以向法律规定的职权部门申请批准,交易获得批准后自动生效,土地使用权也跟着自动变更,而政府部门的作用仅限于规划、审批和登记。这种处理方式消除了城市和农村土地之间的绝对界限,允许土地使用权在自愿交易过程中直接变更,完全排除了多余的征地程序。要知道,政府的作用在于审批,而审批不能和征收画等号。

总之,中国的城市化必须和征地脱钩。人为增加征地这个环节,除了损害农民的正当权益、浪费宝贵的耕地资源、造就大批高桂全这样的贪官,别的作用似乎不多。没有地方政府圈地的牵引,中国的城市化进程或许会缓慢一点,但也会理性、自然和正常得多。

张千帆 作者系宪法学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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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千帆   编辑: 吴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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