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埔军校旧址变酒吧事件跟踪 文广新局称情况失控
2010年03月02日 10:20羊城晚报 】 【打印共有评论0

酒吧内部装修(图片来源:羊城晚报)

文广新局称情况失控

据汤国华介绍,《文物法》明确赞成对文物建筑“合理利用”,然而何为“合理”,核心是5个字:“不改变原状”。他说,人们往往混淆了文物建筑和历史建筑的界线,其实两者是不一样的。前者明确受《文物法》保护,所以利用过程中所受的约束和限制更大,而且《文物法》要求对文物建筑的利用只能以展示为主、利用为辅。

汤国华认为,要利用文物建筑必须符合三点:即不能改变原貌和结构,不能让文物存在严重隐患,要考虑延续其历史意义和用途。他说,把广州市文物保护单位———黄埔军校同学会旧址变成酒吧,是不符合上述三点的。

然而,另有专家表示,除非对文物建筑搁置不用,否则,完全依照旧有原貌而不加以改动是不太可能的。因为时代不一样,用途和布局也将有所不同,以前的布局和装修很难适合今日之用。

刘晓明表示,国内外许多城市已开始尝试对文物旧址一边保护一边利用。去年,广州市文广新局文物处接到有关改建申请,经专家讨论,同学会其实也有会所性质,与酒吧在某种程度上相似,才同意申请。其初衷是想把它营造成一处高雅的面向公众的活动场所,以便使身在其中的人们更能感受到那段历史所蕴含的文化和精神。“我们的本意是想把它打造成‘文物建筑利用的典范’,不料后来的发展出人意料,变得有点失控”。他坦言,此事经媒体报道之后,将重新思考要不要将此处改造成酒吧、该打造成什么样的酒吧。

针对之前有报道称黄埔军校同学会被改成“夜总会”,刘晓明表示该说法不准确,“因为该酒吧在申请时,并不涉及歌舞、游艺等业务,所以不能等同夜总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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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金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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