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发地点
俄方称印尼船长对事故负有完全责任
俄边防局声明最后明确指出:“在这种极端条件下,‘新星’号船长以主发动机失灵、底舱进水为由,做出用两艘小艇疏散船员的决定,而其中一艘绝对没有能力在冬季风暴条件下保全乘员的生命。”结果,一艘小艇灌满冰冷的海水,其搭载的部分船员被冲入海中。俄边防人员展开救援,有8名船员被救上“海滨”号巡逻艇,这主要是印度尼西亚籍的货船指挥人员,他们乘坐的小艇上备有专门应对暴风天气的防水帐篷。
获救者中包括“新星”号货船的船长,而俄联邦安全局滨海边疆区边防局认为,正是他应当为这起悲剧负完全责任,因为他没有采取一切可能防止货船沉没,结果导致自己的一半船员丧生。边防局声明说:“有8名船员失踪,而被船长放弃的‘新星’号货船几乎漂浮了一昼夜,才从雷达屏幕上消失。”
中方船主称俄边防部队应负全责
中方船主吉瑞祥(香港)有限公司的声明则表示,俄边防巡逻舰在向新星号开火后,不顾该轮安危,逼迫该轮返回那霍德卡港。该轮在被迫返航途中,船舱进水严重,不断下沉。声明说,“新星”轮面临倾覆危险的时候,俄罗斯边防部队显然没有提供及时的救援,由于他们打坏了救生艇操作机构,十六名船员弃船后,只能登上狭小的救生筏,导致一艘救生筏上的八名船员全部失踪。假如在该轮船员被迫弃船的时候,让他们直接登上边防部队的船,就不会导致八名船员遇难。声明说,俄边防部队对于八名船员遇难应负全部责任。
“新星”号货船属于香港一家公司,有船员16名,其中6名印度尼西亚人,10名中国人。该船于1月29日进入俄罗斯纳霍德卡渔港卸载货物——大米,并于2月11日完成卸载工作。根据有关方面掌握的资料,由于货物遭海水淋湿受损,收货方提出30万美元的赔偿要求。(环球时报 徐冰川/人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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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张学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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