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强老婆认罪
在法庭调查阶段,周晓亚对自己收受他人钱财行为供认不讳。并强调,有人送钱给自己正是因为“是文强老婆”。
据周晓亚供诉,家中由自己掌管经济,家庭收入除工资、单位福利等正常收入外,还有文强拿回家的钱、过年过节、过生日别人送的红包、房产出租的租金、以及经营出租车收益50万元等等。
当公诉人问道,周晓亚仅为企业退休职工,怎么会有人送这么多钱上门?周晓亚坦言:“因为我是文强的老婆”。周晓亚与文强的辩护律师在法庭调查时,讯问周晓亚说,检察机关对其有88笔共计800余万元收受别人钱财的记录,跨度长达10年,周晓亚何以记得如此清晰?
周晓亚回答,自己与文强共同收受的钱财,一般都记录在一个小本子上,而自己单独收受的钱财,则没有记录。
敛财之路
过生日、春节大肆收钱
记者注意到,公诉方指控文强收受钱财的大部分事实,大多集中在一个时间段,那就是每年的1、2月份。
对此,文强很快“解答”了大家的疑惑,他说自己都过农历的生日,他出生在腊月17日,于是每年公历的1月份或者2月份,朋友都要给他庆祝一下。除此之外,每年的春节,来他家拜年者也为数不少。
在起诉书中,公诉方仔细列举了80多项文强收受钱财的事例。记者注意到,文强偏爱在家中收受“馈赠”。除此之外,每逢出国考察,也是文强收受钱财的绝佳时期。其周边的朋友会闻风而动,送来美元或者港币。
2001年初,文强在重庆市渝北区加州乐园收受3万美元;2001年6月,文强在重庆市渝北区加州乐园收受2万美元……
这是公诉方列举的部分文强收受外币的事实,对此,文强解释的理由也是千奇百怪,儿子赴加拿大读书朋友帮忙交学费、公安部派其出国考察等等。让人奇怪的是,这样对文强出手大方的朋友集中在一两个人身上,而且据文强辩称,他们对文强均无欲无求,“只是要好朋友”。
另据公诉机关指控,1996年至2009年,文强单独或与妻子周晓亚多次收受重庆兴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周红梅等19家单位和个人所送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546.4928万元。
令派出所长向黑老大敬酒
给文强家送钱的不仅有商人和其所谓的朋友,连黑道老大也得“孝敬”。
据公诉方指控:2000年至2008年,文强在先后担任重庆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党委副书记、副局长期间,包庇、纵容以谢才萍、岳宁、王小军、龚刚模、马当、王天伦(均另案处理)为组织者、领导者的黑社会性质的组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并多次收受上述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所送的钱财,共计折合人民币70余万元。
文强对收钱事实并不否认,也不否认与几位黑老大相熟。
据其当庭供述,2006年春节,受重庆解放碑大世界酒店老板马当邀约,自己到位于该酒店内的“云梦阁”夜总会饮酒唱歌。文强称,因自己不习惯喝红酒,于是打电话给酒店所在辖区的解放碑派出所所长,要其前来代替自己给马当等人敬酒。
文强说,解放碑派出所所长过了十多分钟才到,自己当着众人的面责怪该所长:“按规定公安机关要求三分钟到现场,你看这都几分钟了”。随后上述派出所所长给马当等人逐一敬酒。
下属想升官得钱“开路”
2003年至2008年,黄代强通过周晓亚请托文强为其职务晋升提供帮助。为此,2004年1月至2008年2月,文强、周晓亚先后10次收受黄代强所送的人民币8.3万元以及名牌手表一只,价值人民币1.2万元。“2004年至2008年,陈涛通过周晓亚请托文强为其职务晋升提供帮助。
为此,2004年1月至2008年2月,文强、周晓亚先后9次收受陈涛所送的人民币46.5万元……”
通过上述事例,足以见得文强特殊的“用人观”。检方指出:文强和其妻周晓亚先后收受下属托请财物计人民币400余万元。
特派记者 谷岳飞 重庆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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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谷岳飞
编辑:
郑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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