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两黑帮案宣判两名黑老大都判死
刘钟永死刑郑新死缓
刘钟永等22人“涉黑”案
刘钟永死刑郑新死缓
昨日上午10时,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在南川区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对刘钟永等22名被告人进行一审公开宣判,刘钟永被判处死刑,郑新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其余20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一年至十七年不等有期徒刑。
法院审理后查明,自2006年以来,被告人刘钟永以非法开采小煤窑、低价收购煤炭为经济基础,勾结张帮宏、霍力军(在逃)等人,将社会闲散人员、刑满释放人员郑新、袁礼、龚川、王杭生、李成中、侯黄波、杨功兵、杨豪、郑建强、陈桃、夏均、程亮、王杨等发展为“小弟”,先后集中居住,统一食宿,并准备了砍刀、腰刀等作案工具,采取暴力、威胁手段,强行低价收购小煤窑窑主的煤炭。
法院查明,在刘钟永的组织、指挥下,这伙人有组织地进行了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聚众斗殴、寻衅滋事、妨害公务等10余次违法犯罪活动,致1人死亡,2人重伤,多人轻伤。
昨日宣判后,刘钟永等5人当即表示上诉,李成中等5人则表示考虑,郑新、龚川等12人则明确表示不上诉。
首场发布会审判长释疑
对曾川简绍坤判
死缓是留有余地
昨日16时,重庆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刘健春主持召开重庆市首次“打黑除恶”新闻发布会。发布会上,杨天庆案和刘钟永案的审判长就有关热点问题向媒体进行通报。
杨天庆案审判长、重庆市一中院刑庭副庭长蒋林表示,审判既体现了严厉打击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形势需要,也根据刑法原则和刑事政策对被告人曾川、简绍坤等留有余地。
刘钟永案审判长、重庆市三中院刑二庭庭长杨勤说,判决体现了“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从重方面,法院对组织者刘钟永、积极参加者张帮宏、杨功兵,体现了从重处罚。从轻方面,法院认定有自首情节、立功情节,对杜现勇、杨金泓、曾令洪等人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对情节较轻的段后德,依法适用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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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晓星、林霞虹
编辑:
缪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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