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打黑案首批宣判 刘钟永杨天庆判死
2009年10月22日 02:41新快报 】 【打印共有评论0

渣霸杨天庆判死得意一笑

团伙九名涉黑人员领刑,四骨干二死刑二死缓

昨日上午,杨天庆等9人"涉黑"案在重庆市第一中院进行一审公开宣判。杨天庆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等罪被判处死刑,对于是否上诉,包括杨天庆在内的一众杨家人均保持沉默,其辩护律师表示不排除上诉可能。

另据了解,团伙骨干成员刘成虎犯故意杀人罪等亦被判处死刑;骨干成员简绍坤、曾川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而李显光等5名被告人则分别被判处无期徒刑、九至18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听判表情

老大镇定离场爪牙腿软落泪

昨日判决宣读完毕后,杨天庆等一众被告随即被押解离开。在两名法警的押解下,整场表现一直很镇定的杨天庆爽快离开。让人匪夷所思的是,杨天庆在离开途中还不忘瞟一眼旁听席,脸上露出一丝得意的笑容,让不少旁听人员大感意外。老大如此"镇定自若",其手下的心理素质就没这么好了,获死刑的刘成虎面如土色,而获死缓的简绍坤则两腿发软,身体前倾,幸好被两名法警及时拉住,离开时还流下了眼泪。

杨母当庭失声痛哭

记者昨日看到,杨天庆案的判决书足足有87页,法官光宣读判决书就用了近一个小时的时间,期间旁听人员还先后起立三次,可谓大阵仗。

昨日宣判完毕后,杨天庆等被告随即被押走,其母当庭失声痛哭,而其余被告人家属均涌向法院的后门,众被告将在此处乘警车离开。当被询问是否准备上诉时,大多数被告人家属都保持沉默。

主要罪行

狂涨倒渣费身负四命案

杨天庆等人在过去八年中,身负四条命案。该团伙横行重庆主城,用血腥暴力将一个区的倒渣费最高涨了8倍,被称为"渣霸"。团伙今年6月受雇杀人,并最终案发。

纠集逃犯刑释人员称霸渝北

法院经审理查明:从2005年以来,杨天庆陆续吸纳负案在逃犯曾川、刘成虎、简绍坤,刑满释放人员刘渝等人,在重庆市渝北区、北碚区、江北区、九龙坡区,以暴力或以暴力威胁等手段,有组织地实施故意伤害、强迫交易、敲诈勒索、伪造居民身份证、放高利贷、暴力收债等违法犯罪活动,壮大组织声势,并以此获取非法经济利益,用于组织活动及发展。

经查,该组织对渝北区双凤桥街道空港片区的渣场进行非法控制,通过有组织地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对当地土建工程经营者及群众形成心理强制,成为渝北一霸,而杨天庆常自称自己是"渝北的老大"。

受雇闹市杀害娱乐城老板

经查,该团伙一共背负了4条人命。此前庭审中,最受瞩目的当属受雇闹市杀害某娱乐城老板梁某,受李某雇请杨天庆部署手下办事,最终乱刀将梁某砍死。除此之外,其团伙成员在一次抢劫中见治安联防队员和群众追过来,还反身向治安联防队员狂砍,砍死一名联防队员。另外,该团伙还因打架斗殴和口角纠纷砍死两人。

不仅如此,杨天庆还找人教训所谓的"情敌",将其打至重伤,至今跛着一只脚。法院还另查明,杨天庆等人还多次实施故意伤害、强迫交易、敲诈勒索、故意毁坏财物等犯罪行为,为非作恶。

焦点解析

审判长:9天结案并未牺牲案件质量

重庆首次召开"打黑除恶"新闻发布会

昨日下午,杨天庆案、刘钟永案宣判后,重庆市首次举行“打黑除恶”新闻发布会。两宗案件的审判长向记者详细解释了判决的理由。

为何定性黑社会?两案都具备四个特征

在庭审中两个案子的主犯及马仔都否认自己是黑社会,法院是如何认定两案都形成了黑社会性质组织呢?

重庆市第一中院刑一庭副庭长蒋林表示:黑社会性质组织应当同时具备以下四个特征:一是形成较稳定的犯罪组织,人数较多,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二是有组织地通过违反犯罪活动或者其他手段获取经济利益,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以支持该组织的活动;三是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多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四是通过实施违反犯罪活动,或者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包庇或者纵容,称霸一方,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形成非法控制或者重大影响,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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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新快报 曹晶晶 黄琼   编辑: 缪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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