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打黑向区县延伸:市交管局局长陈洪刚落马
2009年09月17日 10:09时代周报 】 【打印共有评论0

而另一位落马高官文强被控后表现如何?一个接近文强专案组的人士向时代周报记者透露,面对专案组人员的审问,文强态度强硬,甚至向办案人员叫嚣:别想通过审问从我口中获得更多的东西!你们审问我的方法是我以前审问罪犯的方法!

事实上,随着以文强、彭长健、陈洪刚等为首的黑势力保护伞的相继被挖出,重庆打黑除恶已进入全面攻坚阶段,对黑势力保护伞的打击正在向纵深发展。

重庆警方人士称,10月20日主城打黑将告一段落,主战场将向区县延伸,其中三峡库区的万州等区县将是重点战场;同时,继续保持对政法系统黑势力“保护伞”的高压打击外,将正式启动对隐藏在党政机关“保护伞”的清剿。

“国庆节后,重庆将掀起新一轮打黑除恶高潮。”知情者称,目前,一批黑恶势力和黑势力“保护伞”目标已被警方锁定,国庆节后即展开集中抓捕行动。

“重庆市公安系统有干警3万人,如果严查‘保护伞’不手软,我认为可能还有一些人将落马。”重庆市警界一位资深警员向时代周报记者如此表示,并援引王立军的话说“重庆警察队伍问题比社会治安形势还要严峻”。该人士透露,最近该市某公安分局一涉黑落马的小小治安支队长,涉案金额竟高达1000多万元。

重庆警方对“保护伞”的清剿措施已显严厉,采取了“新旧账一起算”的狠招。据警方内部消息称,重庆市公安局局长王立军已命令专人对近年来处理的涉黑案件进行复核,一旦发现对涉案者降格处理,将追查具体办案人责任。

王立军特别要求对2000年10月发生的重庆著名涉黑涉赌案—“白云湖案”进行重新审查,其中将此案中文强当时批示办理的劳教案列入核查重点。

在此案中,原重庆市公安局治安总队总队长李虹充当该赌场保护伞。当时被上级指派负责查这个案子的李虹,私下让人毁掉了赌场的账本和通讯录,给彻查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造成了障碍。后李虹被判刑7年。

知情者透露,李虹出狱后在重庆市内经营餐馆,但在这次涉黑旧案复核中被认为“处理轻了”而再次被抓。

而针对打黑不力,暂时又无证据证明为黑社会提供保护伞的干警,重庆市公安局专门开办了“打黑除恶警示教育学习班”,每天集中这些人进行学习和培训。

国庆后大审判

“黑恶必除,除恶务尽。”重庆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光磊9月8日对外宣称,重庆打黑将做到四个不放过:“保护伞”没打掉的不放过,违法违纪人员没查处的不放过,经济基础没摧毁的不放过,追缴没收非法所得判决没执行的不放过。

重庆市政法委要求在这些涉黑案件审理中,坚持依法办案,把所有的案件都纳入到依法、公平、公正的范畴上来,不办冤案、错案,把每个案件都办成铁案。

首批侦破的涉黑案件将在“十一”前进入审判环节,一批涉黑案件的细节即将公之于众。目前,重庆市公安局、检察院、法院的专案民警、法官工作忙碌,都是“五加二,白加黑”,加班加点成了常态。

重庆警方人士称,现在打黑专案组已由最初的14个发展到了200个,参战干警由3000人增加到了7000人(相当于重庆总警力的23%)。而主城每一个公安分局都有打黑任务,目前渝中区分局正在全力侦破的两个案件,已掌握182人涉黑,落网171人,其中逮捕75人,其他人正在刑拘,扣押涉案资金3000多万。

来自重庆市检察院消息,该院下属第五分院办理的首批涉黑涉恶案件,已逮捕287人,保护伞7个,国庆前将对这些黑恶分子提起公诉。而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专门成立了两个合议庭负责审理涉黑案件。

而另一个现实是,重庆市内所有看守所眼下人员爆满。看守所的压力巨大。据称,为此重庆新增添了一个看守所。

重庆的打黑风暴,已引起了众多境内外媒体和广大民众的持续关注,但重庆官方对打黑信息的发布变得比以前更加谨慎,愈加低调而神秘。

打黑伊始,重庆市公安局“打黑”专案组的核心办案人员均被要求签订一份保密协议,连家人也被要求“封口”。

而最近,重庆警方的保密工作再次升级,市公安局已向全市公安系统发布内部通知:全市打黑的相关信息由市政法委、市公安局、市打黑办统一发布,任何干警不得擅自接受媒体采访和泄露相关信息,否则一经查实,将追究刑事责任。时代周报记者 邓全伦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教授王大伟:对黑恶势力零容忍

时代周报记者 韩洪刚

时代周报:在你看来,此次重庆打黑有什么特点?

王大伟:第一,重庆市委市政府鼎力支持;第二,公安局长王立军,以打黑除恶出名,办事果断,不看黑恶势力脸色行事,有个人魅力;第三,重庆的老百姓非常支持,比较高兴;第四;公安干警也比较支持,因为很多公安干警说,我们又找到了过去当民警的感觉。

时代周报:黑社会性质的势力,它是怎么运作的?

王大伟:国际上,黑社会有几个特点。第一个特点是,有金字塔的结构,最顶上是黑社会老大。然后有非常细致的层级。像香港的三合会,草鞋是专门送信的,红棍是打手等等(三合会层级有龙头、元帅、红棍、白纸扇、草鞋等);第二,黑社会和政府之间形成了收受贿赂的网络;第三个特点是,国外的黑社会都有武装,甚至有的武装是很厉害的;第四个特点,它有垄断性,一般会欺行霸市。这是国际上黑社会的标准运作。而国内有没有黑社会呢,学术界有很大的争议。《刑法》里只有“带黑社会性质的团伙犯罪”,显然不是黑社会。学界有两派意见,一派是尊重《刑法》,国内的黑社会与国外的黑社会还不能相提并论。另一派观点认为我们在个别地方实际上已经有了黑社会性质的犯罪。

时代周报:这次重庆的“黑恶势力”有什么特点?

王大伟:一是,里面有很多人是“大款”、企业家、亿万富翁,控制了一定的经济;二是这些黑社会性质的人有一些“高帽”,人大的、政协的、劳模等“桂冠”;三是虽然他们没有国外收受贿赂的网络,但是他们有“保护伞”。比如说文强(重庆市司法局原局长,曾当过多年的公安局副局长)等一批公安系统的官员纷纷落马。

时代周报:“带黑社会性质的犯罪团伙”可不可以理解为黑社会的初级阶段?

王大伟:可以这么理解。但用词不准确。最准确的还是《刑法》的说法,“带黑社会性质的犯罪团伙”。

时代周报:如果一旦黑社会成势,那会有什么样的一种后果?

王大伟:我个人认为,在中国,黑恶势力虽然在局部一度有所猖獗,但是,它不能够形成气候。我们国家和国外的国情不一样,我国对黑社会不可能采取容忍的态度,可以说是“零容忍”。各级政府一旦发现黑恶势力,都会采取措施严厉打击的。而且,全国是一盘棋。可能在局部、个别、某一个时刻、某一个地方,会有一点点黑恶势力抬头,但是,就中国整体而言,我们的国情、政体,都不允许黑恶势力做大、做强。因此,我个人认为,他们不可能发展成为国外的像西西里黑手党这样性质的组织。

时代周报:近年来,中国政府一直在加大打击黑恶势力的力度,然而,这些黑恶性质组织似乎并不怕政府的严打,他们仍有不断发展壮大的趋向。如果不是这样,就不会有重庆的打黑了,是吗?

王大伟:是的。

时代周报:新中国成立后,我们曾经肃清过黑恶势力。近年来却又沉渣泛起,其成因是什么?

王大伟:新中国成立后,中国有四次犯罪高峰。第一次是在1950年前后,主要是国民党在大陆的散兵游勇;第二次是“三年大饥荒”时期;第三次是“文化大革命”,形成了一个统计学数字上的高台,而不是高峰,就是整体的高上去了;第四次,是改革开放到现在。这次高峰,整体回落的迹象还不明显,我们现在还处在第四次犯罪高峰。

提及黑恶势力的成因,有社会震荡和个人失衡两种模式。从社会震荡来看,第一,现在社会的震荡源比较多,而前几次犯罪高峰震荡源比较单一或比较少。比如说,1950年就是一个阶级斗争的问题。第二,社会生态平衡遭到破坏,主要是基层党组织、家庭、学校,这些社会生态机能在某些地方、某一时段,一度有所下降。从个人失衡来看,第一,个人可能处于局部小集团、犯罪小气候之中;第二,当地有利于犯罪的情境容易滋长犯罪的天时地利人和;第三,加入到这些黑社会犯罪团伙中的人可能有心理的、生理的、经济的、社会的不同因素。这两种模式导致黑恶势力的犯罪有所抬头。

时代周报:在你看来,如何杜绝黑社会势力的滋生和发展,新中国成立初期的经验有没有可借鉴之处?

王大伟:那个时候和现在不一样,那是新旧两个势力的斗争,斗争是泾渭分明的,你死我活的。而现在这个形势下的犯罪呢,比如黑恶势力,也有很大一批是未成年人,或青少年犯罪。这和那个时候的斗争的形式不一样了,难度也不一样了。所以,现在的斗争无非是两条,第一是依靠专门机关,公检法系统依法对黑恶势力从重从快进行打击;第二是紧紧依靠广大人民群众,因为产生这些黑恶势力的根源在社会,所以,打黑的主力军必然是人民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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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邓全伦   编辑: 霍吉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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