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位全国政协委员建议:应鼓励购房购物退税
2009年03月07日 13:20中国证券报 】 【打印已有评论0

多位政协委员提出,在当前严峻经济形势下,要鼓励广大民众购买住房或大宗耐用消费品,因此要将收入型个税改为消费型个税,允许购房、购物退税,既可合理调节收入又能拉动消费。

全国政协委员、厦门市政协副主席庄威认为,现行的个人所得税是以个人收入的高低作为依据,这种收入型个人所得税对实现社会公平有着现实意义,但不能刺激消费。此外,消费型个税可以解决重复征税的问题。

庄威认为,消费型个人所得税现阶段可界定为:个税征收的基数以月收入扣除购买大宗耐用消费品支出后的余额计征。

大宗耐用消费品除彩电、冰箱、音响、空调等外,还包括110平方米以下的住宅和排量在2000cc以下轿车等。由于此类商品价格高、金额多,可允许分月甚至跨年度扣除。

除了购买大宗商品应该考虑退税,居民购买商品房也应该考虑退税。十一届全国政协副主席、民革中央常务副主席、上海市社会科学院部门经济研究所所长厉无畏认为,购房退税政策值得提倡。

上世纪九十年代后期,为了解决烂尾楼等问题,一些地方曾出台了购房退税政策,取得一定的效果。目前有些城市也在酝酿购房退税政策。

全国政协委员、河南工商联副主席王超斌认为购房退个税还应该更进一步。他认为,为了满足居民的住房需求,尤其是刚参加工作的大学毕业生,应该允许他们购房后享受退还土地出让金、所得税、增值税等政策。(记者 周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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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周婷   编辑: 周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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