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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长:只要动脑筋 政府是可以控制房价的
2010年04月20日 04:02经济参考报 】 【打印共有评论0

《经济参考报》:能详细说一下如何不让地价卖得超过房价的35%么?

黄奇帆:其实政府一开始就会知道某个地块会涨得高,那就多拍几块地一起卖,比如我三块地一起卖,开发商如果把它炒得很高,他一下子拿出来的成本就非常高,就给他抬高了门槛。

另一方面如果政府想要把地卖高,可以把这里的前景规划弄得很漂亮,然后只拿一块地出来抛,这样就容易被众家开发商炒高,过了半年,我又拿旁边的地块再抛,这时又能炒高。

还有一招。在旧城改造的时候,政府绝对不能让房产商去拆这个房子。房产商去拆,房子成本会越拆越高,政府应该掏自己的钱去把这个危旧房拆了。政府不能只想着赚钱,他们还得考虑社会环境,香港现在一平方米几十万港币,很多有产阶层或者有识之士都跑到深圳或上海去买房了。一个城市失去中产阶级是很大的损失。

再有就是对高档房要收遏制性的物业税。高档房被我们3%甚至5%的特别房产税一收以后房价就炒不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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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高端商品住房的税收约束

为节约土地资源,限制高档住房数量,遏制房地产泡沫,重庆市设想:通过征收特别房产税,对高端住房房价和消费加以必要约束。征收的特别房产税收入,全部用于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维护。重庆市与财政部税政司共商,特别房产税的政策设计是:

(一)征收对象。方案一:凡城市独栋住房(别墅)或住房建筑面积超过200平方米,且评估价值达到上年主城区商品住房平均售价3倍以上住房的产权人。方案二:住房评估价值达到上年主城区商品住房市场平均售价3倍以上住房的产权人。

(二)计税办法。拟按评估价值的70%至80%计算。对评估值实施一定折扣后作计税依据,是国际通行的普遍做法。同时,计税时扣除120平方米基本住房建筑面积。

(三)税率。拟采取分档累进税率。方案一:(1)独栋住房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税率为1%;300平方米至500平方米的,税率为1.5%;500平方米以上的,税率为2%。(2)建筑面积达到200平方米以上的住房,评估值在上年主城区商品住房市场平均售价3倍至4倍的,税率为1%;4倍至5倍的,税率为1.5%;5倍以上的,税率为2%。方案二:住房评估值在上年主城区商品住房市场平均售价3倍至4倍,税率为1%;4倍至5倍的,税率为1.5%;5倍以上的,税率为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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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杨维成 刘亢 朱薇 施智梁   编辑: 宋建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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