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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改革中发展完善纪实
2010年02月21日 15:31新华网 】 【打印共有评论0

最高人民法院着力解决体制性和机制性障碍,健全司法为民的工作机制,出台了大量改革措施。

以强化法律监督职能和加强对自身执法活动的监督制约为重点,最高人民检察院推出了一系列改革举措。

全国公安机关积极推进矛盾纠纷排查、规范执法、执法监督等工作机制改革,有效维护了国家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

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稳步推进体制机制改革,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行政制度不断完善。

从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和影响司法公正的关键环节入手,犹如一条红线贯穿司法体制改革始终:

人民群众“告状难”曾是困扰法院工作的难题。立案大厅的建立,成为解决这一难题的重要途径。截至目前,全国已有328个中级法院、2308个市县区人民法院建立立案大厅,分别达到81.2%和74.2%。“柜台式”作业、法官着装挂牌……群众称赞:“走进一个厅,手续全办清,公开又公正,方便又轻松。”

“执行难”是个老大难问题。近年来,法院推进执行体制改革,与有关部门一道开展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以来,全国法院共执结有财产积案33万多件,执结标的额约3430亿元,因案件未能执行引发的信访案件大幅减少。

刑讯逼供、暴力取证,是造成冤假错案的重要因素。8年多来,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建立了讯问嫌疑人同步录音录像制度,检察机关还通过健全介入侦查、引导取证工作机制以及完善当事人权利告知制度等,改革和完善对侦查活动的法律监督机制,遏制刑讯逼供等违法行为。

…… ……

成效彰显 未有穷期

法官自由裁量权过大,量刑不公开导致量刑标准不统一,一直是人民群众反映的一个突出问题。针对于此,近年人民法院就量刑和量刑程序分别出台两个指导意见,在全国120多个法院针对交通肇事罪、故意伤害罪等开展量刑规范化试点工作,将量刑活动纳入法庭审理程序。人民检察院也在全国30多个省(区、市)开展量刑建议试点工作,以有效规范和制约法官的自由裁量权,促进量刑公开和司法公正。

“从试点结果看,量刑更加公正,个案之间、地区之间的量刑更加均衡。上诉率、抗诉率以及二审改判、发回重审率大大降低,不少试点法院出现"零上诉、零抗诉、零信访"情况。”最高人民法院有关负责人说,“量刑规范化,缓解了案多人少的矛盾,提高了办案效率,有效制约了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的发生,更有效地实现了社会公平正义。”

开展量刑规范化和量刑建议试点工作,是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内容之一。

——-司法进一步走向公开透明。从去年4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意沟通工作的意见》,到5月开通民意沟通电子邮箱、法官违法违纪举报中心网站,再到12月发布《关于司法公开的六项规定》和《关于人民法院接受新闻媒体舆论监督的若干规定》,2009年,最高人民法院在司法公开上的一系列举措,进一步扩大了司法公开范围,拓宽了司法公开渠道。

审判公开、警务公开、检务公开、狱(所)务公开……8年多来,司法公开力度不断加大,内涵不断延伸,形式不断丰富,呈现出一种由外而内、由表及里、由局部到全面的全方位公开态势。

——司法监督制约机制进一步完善。2009年,最高人民法院收到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的建议、提案281件。法院加强和代表、委员的联系沟通,截至目前已全部办理完毕。司法机关普遍建立健全和党外人士的沟通、通报、联络和联席会议制度;全国人大常委会充分运用听取和审议“两院”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等多种监督形式,改进完善了监督工作;检察机关进一步完善对刑罚执行活动的法律监督,实行看守所监控录像与驻所检察室联网,强化对看守所执法活动的经常性监督……

7万多名人民陪审员、2万多名人民监督员……人民陪审员和人民监督员制度的不断完善,进一步加强了人民群众对法官、检察官办理案件的监督制约。

从法律监督到人大监督,从舆论监督到群众监督……全国人大代表、青海西宁市回族中学副校长拜秀花说,从知情到参与,再到监督,人民群众越来越广泛地参加到司法审判工作中,通过这种参与的扩大,监督机制和作用得到了有效发挥。

——司法职权配置得到进一步优化。司法职权涉及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执行权和监督权。这些权力的配置,直接影响到司法公正、司法效率和司法权威。8年多来,司法机关在优化司法职权配置方面推出了一系列举措:2007年死刑复核权收归最高人民法院统一行使,从制度上统一了死刑适用标准;改革和完善未成年人犯罪的司法制度,依法加强对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保护;改革监狱体制,完善刑罚执行制度,监狱经费全额保障和监企分开、收支分开,严格办理减刑、假释程序和标准,减少了刑罚执行环节发生的腐败现象,保障服刑人员的合法权益……

——司法效率进一步提高。全国绝大多数法院实现直接立案,每年受理的案件达数百万乃至上千万件,压力巨大。越来越多的刑事案件和民商事案件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提高了司法效率。8年来,政法系统信息化建设得到大力加强。仅在检察系统,就有57%的检察院初步实现网上办案,67%的检察院初步实现了网上办公。公安机关实现了网上立案、审批、监督、考评和案件资料的统计分析、综合查询。案件从受理开始,每个执法环节都呈现在网上,始终处于有效监督之下。

——政法干警的综合素质进一步增强。随着编制的增加和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试点范围的扩大,政法队伍尤其是基层政法力量得到充实。

——司法保障为政法机关依法有效履行职责更好地奠定了基础。8年多来,中共中央、国务院采取一系列措施,逐步加大财政投入,为司法部门履行职能提供了有效的物质保障,政法机关因“利益驱动”乱作为的现象明显减少,从而进一步密切了警民关系,维护了党和政府的形象。

8年来的实践充分表明,中央关于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是完全正确的。2010年,是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一年——在继续抓好2009年尚未完成的改革任务的同时,中央政法机关和各有关部门将再出台30项左右的改革实施意见。

“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紧迫感,以攻坚克难的精神,积极推动司法体制改革,促进司法公正,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改革的成效。”今年年初,中央领导同志再次对改革提出了明确要求。

号令再次发出,改革的“时间表”也更加清晰——2012年对司法体制改革进行评估和总结,确保中共十八大召开之前,新一轮司法体制改革各项措施基本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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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斌隋笑飞陈菲邹伟   编辑: 霍吉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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