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房改办副主任陈慷说,对于经济适用房出租的人,基本也是勒令整改,还没有一起经济适用房被收回的案例。
对于经济适用房的出租管理,陈慷认为比较难,他说,从全国来说,广州的经济适用房管理比较严格,像杭州这样监管比较薄弱的城市,一是没有足够的执法力量,二是操作细则缺乏,三是取证较难。
但是有市民指出,其实经济适用房出租管理并不难,并且有现成的经验可用。比如杭州经济适用房的申请和购买,就是采取公开透明的方式,登报接受群众监督,极大地减少了不符合条件人购买经济适用房现象。出租问题也可以采用这种方式,首先是接受群众举报,一旦有中介介绍这项业务或是个人在出租,均可以让群众举报。其次是被处罚的个人和中介必须公开,让公众能对个人的财产情况进行监督,规范以后出租经济适用房的行为,让已经被处罚的个人和中介不敢一犯再犯,也有利于管理部门取证。
“方法总比困难多,关键是房管部门是否愿意还权于民,让公众来监督经济适用房出租行为。”一位市民说。
经济适用房退出机制应加快制定
对于经济适用房出租现象泛滥的源头,许多业内人士认为经济适用房的退出机制必须加快制定。
杭州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中介工作人员说,一是经济适用房刚开始的几年门槛太低,许多不是贫困户申购到了经济适用房;二是这几年经济发展很快,许多购买经济适用房的人也变得富有,已经拥有其他住房,有的甚至是多套。经济适用房因为上市交易不合算,就出租牟利。
陈慷说,杭州市刚开始实行经济适用房制度的时候,经济适用房申购门槛比较低,中等收入的也可以申请,2007年之后才主要针对低收入人群,所以以前申请经济适用房的,并不一定是穷人。
2007年杭州新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规定5年之后才可以出售,并且获得土地收益的55%上交给政府。这一政策出台之后,让许多已经购买经济适用房的人很不满。
早在2001年购买了经济适用房的方先生说,开始的时候也没有规定经济适用房不能出售或者要缴纳利润,现在这样的规定,不是让我们吃亏了?并且当时东新园的房价并不比周边其他的商品房便宜特别多,现在那些商品房的价格水涨船高,而我这套房子现在除了自住,卖也卖不掉,租也不能租,回购又没出政策,还有什么价值,这对我们业主来说公平吗?
张璐认为,如果采用一刀切的办法,确实对早年购买经济适用房的人来说感觉上是不公平的。
此外,新管理办法中规定,已经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如购买其他住房,原经济适用住房由政府按规定回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未满5年因各种原因确需转让的,经批准可向政府申请经济适用住房回购。回购价格由市价格主管部门按照原经济适用住房的价格并结合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确定。政府回购的经济适用住房继续出售给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但经济适用住房政府回购的具体办法至今还没有出台。
陈慷说,目前杭州市经济适用房的销售和回购办法细则正在制订之中,这些问题相信可以得到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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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裘立华
编辑:
霍吉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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