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自讯问县处级以上嫌疑人
挂职后,徐继敏倡导在决定是否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之前,承办人必须亲自讯问犯罪嫌疑人,必须听取律师意见,并充分论证有无逮捕必要。在批准逮捕县处级以上的犯罪嫌疑人之前,他会亲自讯问犯罪嫌疑人。徐继敏说,一次在讯问一名因腐败落马的副县长时,得知其毕业于川大,在讯问结束后,徐继敏向其告知了他川大教授的身份。“也许是感到愧对川大的教育,他在我面前万分后悔,表示如果能重新开始,他决不会腐败。”徐教授说,那一次对他的触动也很大,他会把这些经历讲给学生们听。
在挂职期间,徐继敏还进行了“批准逮捕机关中立性分析”、“正当法律程序在批准或决定逮捕环节的运用分析”两个课题的研究,“如果不去挂职,很可能这两个课题都难做出来,所以说我们去挂职,不仅是教授将学术带到检察机关,我们自身也从业务部门获得了实践支持。”
“我们很多学者,遇到一个问题,最先考虑的是外国怎么做的,理论上应该怎么做,提出的解决方案不考虑中国国情,导致这些方案不能被司法实践运用。”徐教授认为,远离实际的研究容易造成学界对司法机关的批判,另一方面,个案的放大又推动了公众对司法机关不满的情绪,以他一年多的挂职经历来看,检察机关运行总体良好。
给羁押人员发问卷调查“牢头狱霸”
喻中
挂职资阳市检察院副检察长
喻中,四川大学教授,法学博士,诉讼法学专业博士研究生导师,法理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导师。
上世纪90年代初,他在永川市检察院从事司法实践工作;1996年至2007年,在重庆行政学院法学部从事研究与教学工作;西南政法大学和重庆大学兼职教授;2007年调任四川大学教授。
主要从事法学理论研究,主持、主研国家社会科学规划项目4项,主持中国法学会项目1项,主持司法部课题1项,获重庆市人民政府科技进步奖三等奖1项。
监督死刑案后感触上法学刊物
和另两位专家不同,喻中与检察机关有一段渊源,可以追溯到10多年前。当时大学毕业的喻中在基层检察院从事了3年多的业务工作,后再次回到高校读书、教书十多年,虽没有再离开校园,但期间到检察机关讲课、在《检察日报》上开专栏,喻中一直与检察机关保持着一种联系。
2008年,喻中以副检察长身份重新回到检察机关,他把学校的工作基本暂停,分管了资阳市检察院4个业务部门,还在亲自监督了一起死刑执行案后,写了《未知死,焉知生:临刑心态漫说》发表在法学刊物上。文章写道:“由于临刑之时的心态,反映了人性的最幽深、最隐秘之处。因而,对于临刑心态进行横向的比较研究,可以揭示法律的人性基础。通过对临刑心态进行纵向的历史研究而成就的临刑心态史,不仅构成了法律史的一个特殊的侧面,同时也是时代精神变迁的一面镜子。”
全院干警到中国政法大学学习
“现在,检察干警的业务素质和各方面的能力都有了大幅度的提高,而且检察机关的职能也有所加强,比如预防工作,对民事案件的监督力度。”喻中所分管的资阳市检察院民行处在2009年全省检察系统的评比中获得了第五名的成绩,该院去年五六十件对民事和行政判决提起抗诉的案件,每一件都由他亲自拍板决定。
喻中分管的另一个部门监所检察处获得了全省第二名的好成绩。“监狱与看守所的文明程度是整个社会文明程度的缩影。”喻中经常向监所检察干警们灌输这样的观念,他也把这样的观点贯彻到副检察长的工作中。去年,他组织干警对资阳市所有的看守所羁押人员进行了问卷调查,了解是否存在“牢头狱霸”的情况,并将调研成果逐级报告到最高检,省检将该调研报告在全省检察系统转发。
“兢兢业业。”喻中教授这样形容他的副检察长经历。作为学者,喻中特别强调对干警的教育培训,在资阳市检察院党组的统一安排下,经他联系,资阳市检察院的全部干警都到中国政法大学进行了学习。检校合作,是他离开副检察长岗位后将继续的工作。
(本文来源:四川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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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汪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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