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领导班子配备改革后续:防止"一把手"权力过分集中
中共广东省委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摘要)
(2010年1月10日)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深刻领会《决定》精神,明确我省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的目标任务
1、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是在国际形势继续发生深刻变化,我国处在进一步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一定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2、党的建设是党领导的伟大事业不断取得胜利的重要法宝。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必须居安思危,常怀忧党之心,恪尽兴党之责,切实解决我省党建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更好地服务全省工作大局。
3、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以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为主线,突出重点,突破难点,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着力创建学习型党组织,着力锻造高素质干部队伍,着力夯实党的基层基础,着力健全民主集中制,着力密切党群关系,着力完善惩防腐败体系,着力创新党建工作机制,进一步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为我省当好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排头兵提供坚强保证。
二、大力加强党的思想理论建设,创建学习型党组织
4、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党员干部。认真总结解放思想学习讨论活动和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经验。省委中心组每月举办1次“广东学习论坛”、每两个月举办1次集中学习讨论会,市、县两级党委中心组每两个月至少举办1次集体学习论坛或集中学习讨论会,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时间每年不少于8天。推进科学理论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学习教育,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建设。
5、广泛开展读书活动,提高党员干部学习能力。在全省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中开展“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当学习标兵”活动。各地各单位每年制定并上报读书计划,分期分批集中时间脱产开展读书活动。处级以上干部集中读书每年不少于5天,其他干部不少于3天。加强对读书活动的督查,把理论素养、学习能力作为选拔任用领导干部重要依据。
三、大力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锻造高素质干部队伍
6、建设善于推动科学发展的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注重使用那些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态度坚决又有能力的干部。通过选好人用好人,扎实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真正打好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场硬仗。实施《广东省市厅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落实科学发展观评价指标体系及考核评价办法(试行)》。引导党员群众按照科学发展的理念和正确政绩观的要求推荐干部、评价干部、监督干部。优化领导班子结构,形成老中青梯次配备,增强班子整体功能。建立领导班子定期务虚制度。充分发挥各年龄段干部的积极性,防止领导干部任职年龄层层递减。
7、完善适应科学发展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规范干部任用的初始提名。加大竞争性选拔干部的力度,每年拿出若干党政领导职位进行公开选拔或公推公选。推行差额推荐、差额考察、差额酝酿、差额票决。扩大党委决定任用重要干部票决的范围,由地方党政正职和党政工作部门正职逐步延伸到重要部门副职。积极探索与推进市场化选聘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制定适合事业单位特点的领导人员选拔管理办法。
8、坚持和完善从基层一线选拔干部制度。县级党政领导班子中要保持半数以上有3年以上乡镇(街道)、企事业单位等领导工作经历的成员。注重从县(市、区)、乡镇(街道)党政机关选调优秀干部到市级以上党政机关工作。加大从基层一线考录公务员的力度,到2012年,省级机关录用公务员,除部分特殊职位以外,应从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中考录。到2015年,省级机关工作部门领导班子成员中,具有基层领导工作经历的,应达到一半以上;省级机关处级领导干部中,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应达到三分之二以上。
9、从严管理干部。探索公务员聘任制。积极推进机关与基层、发达地区与欠发达地区之间的干部双向交流,建立新提拔重要岗位干部异地任职制度。推进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和中层干部的交流轮岗。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职务任期制。地方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在同一职位原则上应任满一届。完善对长期在基层和欠发达地区工作干部的激励机制,建立健全干部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
10、培养集聚各类优秀人才。重点实施“千人计划”、创新科研团队和领军人才引进计划、珠江人才计划、百名南粤杰出人才培养工程、企业家培养工程、百万技能人才提升储备计划和“双百双向”师资培训交流计划,加快建设一批国家级和省级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吸引和培养一大批国内一流、国际上有影响的创新创业人才和掌握先进工艺、技术精良的高技能人才。开展“南粤功勋奖”、“南粤创新奖”等评选表彰,帮助引进的高层次人才解决配偶安置、子女入学、住房、医疗、保险等实际困难。
四、大力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夯实党的基层基础
11、扩大基层党组织覆盖面。进一步理顺党员管理体制,建立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工委,加大党组织组建力度,凡有3名党员以上的,单独建立党组织;不足3名的,按照地域相邻、行业相近、便于活动的原则联合建立党组织,实现应建尽建。努力实现50人以上非公有制经济组织、15人以上社会组织有党员,100人以上非公有制经济组织、30人以上社会组织建立党组织。
12、加强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注重从现任村干部、致富能手、复退军人、务工返乡人员以及到村任职的大学生中选拔优秀党员担任村党组织书记。采取从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中选派,从大中专毕业生、复转军人中选拔等措施,配强社区党组织负责人。推行村党组织书记担任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代表。完善基层党组织书记岗位目标责任制。
13、提高基层党的组织生活质量。围绕党委的中心任务和单位的工作业务,把组织生活与业务研讨、党员技能培训及单位集体活动等结合起来。紧密结合党员队伍和行业特点,创新组织生活载体。落实组织生活登记制度,把组织生活开展情况列入基层党组织书记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
14、增强基层党员队伍生机活力。对被评为全国或连续两次评为全省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分别授予“南粤‘七一’奖状”和“南粤‘七一’奖章”,对50年以上党龄的老党员颁发“南粤‘七一’纪念奖章”。坚持每年从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中选拔乡镇(街道)领导干部、从优秀大学生村官和事业单位职工中选拔乡镇(街道)公务员。建立党内关爱扶助机制。
15、结合“规划到户、责任到人”扶贫开发工作构建城乡统筹基层党建新格局。落实定点帮扶责任制。领导干部亲自挂点,领导班子成员轮流进驻。认真开展选派优秀年轻干部进驻定点帮扶村、帮扶单位党组织与帮扶村党组织结对共建、帮扶单位党员与帮扶村党员群众结对帮扶、城乡基层党组织互帮互助等活动。
16、建立稳定规范的基层组织工作经费保障制度。进一步落实城市社区基层组织建设包干经费。加大财政对运转困难村级组织经费的支持和监管力度,逐步形成以村级自我积累为主、财政支持为补充的经费保障体系。提高村干部补贴标准,确保村干部基本报酬不低于当地农村劳动力平均收入水平。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党组织的活动经费给予支持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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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汪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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