躲过一死的幸运者
案发前,李洪斌曾在呼市北垣街的“浪中浪”洗浴中心当服务员;案发后,“浪中浪”洗浴中心的4名服务员突然离去。这引起了办案人员的注意。
经办案人员侦查,最终将犯罪嫌疑人锁定了“浪中浪”洗浴中心上班的这几名服务员。
2006年3月8日,办案人员获悉李洪斌等犯罪嫌疑人就住在他们其中一名同案犯的家里——呼和浩特市土左旗十二营乡。
然而,李洪斌没有选择在这名同案犯的家里居住,反而住在离同案犯家不远的地方。
包布和对本报记者说:“这说明李洪斌是一个十分狡诈的人,如果我们当时贸然抓捕,很有可能惊动罪犯,造成严重后果。”
李洪斌1988年2月28日出生,系辽宁省阜新市人。而他实施抢劫这天是2月26日,因此在事后判决中他因为只差两天不满18周岁而被判无期徒刑。
无独有偶的是,李洪斌在此次“越狱案”中又是年龄最小的一个。
“李洪斌是最后一个交代案情的嫌疑人。在审讯的过程中,办案人员发现李洪斌没有丝毫的后悔之意。”包布和对本报记者说,“就李洪斌一案,无论从什么意义上讲都可以判他死刑,但幸运的是,李洪斌在作案时未满18周岁。我们同事当时就议论,年龄的问题很有可能让他躲过一死。”
“李洪斌出名了,我们也跟着出名了”
10月27日,本报记者来到呼和浩特市“浪中浪”洗浴中心。
冯经理一脸无奈地告诉记者:“那都是好几年以前的事情了,当时和李洪斌一个班的几个同事都进去了。李洪斌是个什么样的人,我都不知道,但他这几天给我带来的伤害,让我对他永生难忘。”
据冯介绍,李洪斌是在工作时间以外作案。
“媒体报道越狱事件后,许多顾客不敢来了,大家都是怕花钱来消费再惹上麻烦。就那几天,我们的营业额直线下降。”冯说。
冯经理得知李洪斌被抓住的消息还是很高兴,因为公安机关证实他的犯罪与洗浴中心毫无关系,“我也松了一口气”。
“李洪斌出名了,我们也跟着出名了,现在大家都想来看看‘浪中浪’是个什么样的地方,我们的营业额比以前还要好。”冯经理对本报记者说。
● 高博:被3个月打工生活改变的命运
包头刑警评价,高博是一个过早地失去母爱、头脑简单四肢发达的“愣头青”
“从形象上感觉高博就是个愣头青”
在包头市打工的短短3个月的时间,高博的命运被改变了。
10月26日,本报记者在包头市昆区白云路寻找了很长时间,也没有找到高博当年做服务员的“口口香饭店”。
据刑警队员介绍,“口口香饭店”现已关门停业了,而周边的商户也都不知情。
如果不是这次的轰动全国的越狱事件,高博可能早已从刑警们的印象中消失了。
“如果说印象,实在是想不起多少了。在审讯中,从形象上感觉高博就是个愣头青。他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当年带领队员将高博抓捕归案的昆区刑警一中队队长、现任昆区刑警大队副大队长鲁雄对本报记者说。
“现在叫高博,当年还有一个名字叫刘心,这是怎么回事?”记者问道。
“记不太清了,高博的父母离异,改名叫刘心,也不知道是随了母亲的姓还是继父的姓,但是在他的户籍上是高博。”刑警大队副大队长鲁雄说。
之后,本报记者在高博的案卷中看到,刘心是他来包头打工后起的别名。
“高博太简单了”
当年,在包头市昆区白云路“口口香饭店”做服务员的高博因挑逗女服务员,被女服务员用茶壶将头打破。事后,女服务员把事情经过告诉男友。男友来到“口口香饭店”找高博“算账”。高博手持木棍冲到近前,两棍子击中来人头部,致其当场毙命。
案发后,高博以故意伤害(致死)罪被判处死缓。一审判决后,他没有上诉。
高博在包头的犯罪经过曾被媒体相继报道过,但是随着“口口香饭店”的消失和时间的推移,很快被人遗忘。
高博越狱逃跑的消息传到包头市昆区时,刑警大队马上抽调高博的存档资料,及时安排警力布控;当得知高博向抓捕的民警持刀反抗被当场击毙的消息后,干警们才松了一口气并撤回布控警力。
高博是河北玉田县人,1982年出生,早年丧母。高中毕业后,在2003年3月来包头打工,并改名叫“刘心”。被捕前无任何犯罪记录,就如刑警所说,“高博太简单了”。
高博的父母都是教师,家庭生活也不错,来包头打工是出于什么原因?
从案卷上看,过早地失去母爱应该是原因之一。在包头打工的3个月,他还交了个女朋友。杀人案发后,他跑到女朋友家,留下字条后逃逸。然而,为什么要去女朋友家,所留字条写的是什么,办案刑警都已经想不起来了,唯一能够想起来的,就是该女友也是外来打工人员。
一位刑警说,从故意伤害他人致死、杀狱警越狱、持刀刺伤缉捕刑警,这一系列事件都可以看出高博是一个头脑简单四肢发达的“愣头青”,确属心狠手辣之徒。(北方周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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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吉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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