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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多少建筑可以推倒重来:城市规划浪费背后的腐败黑幕
2009年10月22日 17:23半月谈 】 【打印共有评论0

一方面,当前国内许多城市的规划浪费正引发一系列社会问题,另一方面则是与规划浪费密切相关的腐败官员相继浮出水面。无论是众多投入使用时间不长就推倒重来的建筑项目,还是近几年来连续爆出"规划腐败窝案"的现状,无疑都在敲响警钟:要切实推动一个城市的科学发展,就必须从制度上逐步完善,以建立确保城市规划严格遵守和依法执行的"防火墙"。

"浪费"与"腐败"往往密不可分

随着近年来各地案件查处力度加大,一些城市规划中的浪费现象与官员腐败之间的关系日益清晰。"成都红枫半岛花园和锦城豪庭腐败案"是其中一个典型的案例。位于成都市金牛区的迎宾大道是该市近年修建的窗口大道,可建成后的部分路段却显得怪模怪样:两边的绿化带不对称,一边粗一边细,细的那边正在建两个楼盘,名为"红枫半岛花园"和"锦城豪庭"。这一明显成为城市景观"毒瘤"的建筑规划项目,恰恰是在时任成都市规划局副局长徐俐、袁锋手中审批通过的。

办案机关调查表明:位于迎宾大道东段南侧的"红枫半岛花园"项目,其会所超越红线5米;位于迎宾大道西段南侧的"锦城豪庭"项目的1号楼超越红线10米。两个违规项目共侵占绿地面积1.09万平方米,使迎宾大道本来规划的20米绿化带缩水至10米,影响了迎宾大道作为成都市窗口大道的景观效果。在这一城建规划腐败案中,徐俐先后收受了36万元人民币和2万美元以及其他财物,而袁锋收受了3万多元人民币。

四川省检察机关一位负责人说:"’浪费’与’腐败’往往密不可分。主宰城市规划大权的官员朱笔一挥,展示成都形象的窗口通道--迎宾大道顿然缩水走样,不仅严重影响景观效果,而且还导致两幢新修高楼被炸毁,直接经济损失达3000多万元。"

规划腐败引发规划浪费趋增

2008年11月,重庆市规划局原副局长梁晓琦被法院判死缓。他在为官10年中,以增加商业设施用地、减少公共服务设施用地等方式,为多家房地产开发公司谋取巨额利益,受贿1589万元。此外,共有7名厅局级官员卷入此案并先后获刑。

原青岛市规划局局长张志光通过"帮助"开发商擅自提升"容积率"大牟私利。"容积率"即总建筑面积与用地面积的比率,建筑面积越大,开发商利润越多。据办案人员调查,张志光于2000年11月至2003年10月担任青岛市规划局副局长、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房地产项目建设规划手续的审批等方面牟取利益,先后96次非法收受38个单位和个人送给的人民币、美元、银行卡、购物卡、笔记本电脑等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860余万元。

在原云南省交通厅副厅长胡星案中,胡星也是通过"规划之手"来牟取非法巨额利润的。为让其弟的公司拿到"金碧阳光"楼盘,胡星通过规划局在昆明市出台规定:二环路内实行"只拆不建"政策,土地原则上用于绿化、道路、公共设施等,一般不得进行商品住宅项目开发,"容积率不得超过3.0"。但在"金碧阳光"顺利办完各种手续后,便立即大肆违规开发,楼盘容积率高达4.90。

不难看到,经过腐败官员违规批建的楼盘,都成了这些城市规划建设中的败笔。留学美国的建筑工程景观学博士徐庆成痛心地说:"起初规划建设的楼盘保持一定容积率,是为了将楼盘与整个城市的园林景观融为一体,但由于规划部门个别腐败官员的贪婪,直接导致了城市整体景观的破坏,最终大都难逃推倒重来的命运。"

多重手段斩断规划腐败的根源

规划、政法等领域的多位专家学者在接受采访时呼吁,只有通过多重手段完善制度,才能割断当前城市"规划"和"腐败"的"脐带"。

首先,将规划方案市场化,解决长期以来困扰国内规划设计市场"有市无场"、监管机制缺位、竞争无序的问题。将城市未来50年至100年的规划方案、规划区范围内除保密等特殊项目外的建设项目、建筑设计方案,全部纳入规划设计有形市场,实行设计方案国内外公开招标。规划部门在对规划强制性指标进行刚性管理的前提下,给予非强制性指标以充分的市场弹性,以市场化手段激励规划建筑设计师发挥创造力。

其次,将规划方案进行"全民听证"和"有效听证",通过互联网、专题听证会等多种手段,最大限度地收集民意。各地应面向社会建立"听证代表库",每逢听证会便采取摇号形式抽选产生代表。进库人士接到通知后,如果没时间参加,还可以继续摇号产生下一位代表。听证代表的资格应该最大限度地放宽,并确定参与听证的相关利益人、非直接利益人、政府部门的代表比例,以使得听证能够得到最大限度的公信力。

再次,将规划使用的土地地块实现"从时间到空间"的细分细化,遏制地方政府"卖地冲动"。明确每年可以动用的土地地块,具体到土地的位置、土地面积、使用的方式,并将拍卖土地的金额全部上缴国库,中央财政根据地方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综合发展状况,逐年下拨部分资金,这就截断了地方政府"吃地财政"的利益驱动。

另外,对规划实施"倒查制",将规划项目完成情况,每年一个小周期,每3至5年一个大周期进行回顾、倒查,通过在互联网上公布、听证会听证,引进纪检监察部门、检察机关等,对规划完成情况、涉及部门和个人进行审查,杜绝"有规划无执行"、"有实施无反思"等弊病。

短评:城市规划也要尊重民意

国庆前夕,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第八次来到四川地震灾区考察时,要求将北川新县城建设规划于网上公布,接受全国专家和网民们的评头品足。这一"晒规划"之举将广泛收集民意并接受监督摆到了显要位置:与其将来挨批评、受埋怨,不如在正式兴建前就把方案公之于众。

应该承认,国内城市由于规划问题导致的"短命建筑"太多太多。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增长提速,我们确实有加快城市改造和建设的迫切心情,但在这一过程中,也不能忽视由于规划不科学、不严谨,甚至随意、人为想象造成的规划浪费。这些城市规划中的严重失误岂能用一句"交学费"就轻松带过?毕竟交这笔"学费"的,不是规划决策者,而是全体市民。

在城市规划出台前,首先需要明确的究竟谁是城市的主人。城市的主人不仅是市长、规划师,更应该是天天工作与生活于其中的普通市民。规划,就是要给生活在这里的人提供更加宜居的环境和平台。但现实中,我国许多城市规划一直陷入"屁股决定脑袋"的尴尬境地。诸多城市规划,往往缺乏民意的参与,缺少专业人士的主导,而被一些地方长官和开发商所操纵,一些规划师、设计师已经沦为"听话"的绘图员。

一个城市发展的规划与成千上万老百姓的生活息息相关,因此,出台一个规划之前,必须充分考虑老百姓的意见,先将其公之于众,提前听听群众的批评和建议,找出规划所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使之更加科学、更加全面、更加透明。城市是人民的城市,而决策者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要从发展理念上树立"规划是全体市民的事"的观念。

在我国一些地方,城市规划往往不具权威性,甚至会随着官员的任免、调动而"朝规夕改"。搞好城市规划当务之急必须要有过硬的监督和管理措施,以保证规划不被权力和特殊利益集团扭曲。同时,"晒规划"不能一晒了之,还必须从法律层面上确保城市规划的贯彻和实施。如何保障广大群众有充分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如何有效遏制官员乱插手、房产商暗地操纵城市规划的现象,这是我国城市规划今后应该努力的方向。(何丰伦 王骏勇 戴劲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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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马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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