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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部分婚姻登记中心十一不办离婚(图)
2009年09月25日 06:03重庆晚报 】 【打印共有评论0

吕主任明确表示:此预约服务,仅限于预约登记结婚,不提供预约离婚服务。“新人结婚,是为了选个良辰吉日;离婚,不用选什么良辰吉日,早一天晚一天又何妨?”吕主任认为,离婚双方,若在意选一个特殊日子离婚,还不如不离。

而巴南、北碚、渝北、大渡口等区县婚姻登记中心则表示:国庆期间,婚姻登记中心休假。

市民看法

凭啥离婚就不是好事?

“结婚是件好事,凭啥子离婚不能是?”市民唐女士致电本报表示,国庆期间只能办理结婚,不能办离婚,对离婚者不公平。

“以前人们离个婚总是躲躲藏藏,但现在社会进步了,离婚也是别人追求幸福的选择,夫妻两个要选哪天离婚,凭啥你开门不接待?”市民何先生认为,此举是以喜庆的名义对离婚者的歧视。

对于婚姻登记中心国庆期间只办结婚不办离婚的消息,昨日,记者对20名年龄在20岁~50岁的市民进行了随机调查,其中,17名被调查者对此做法表示反对,3名表示可以理解。无1人表示赞同。被调查者所述理由,主要有三,除了与唐女士和何先生的相似看法,还有一个较集中观点:是否该办理结婚、离婚登记手续,该由法律说了算,而不是感情用事。

这部市民认为,办理结婚、离婚手续,应以法律为准绳。结婚、离婚,是当事人的权利和自由,若符合法律规定,就该予以办理。婚姻登记机关以“喜庆的节日”为由,拒绝办理,与法不合。

我有话说

传统造成了这样的想法

冉燕 江北某公司职员

工作人员的做法是可以理解的,毕竟中国人多年的传统,造成了这样的想法。但这样的做法对政府机关来讲,不太严肃。如果当天有人因为各种原因去办理离婚手续,被工作人员挡在门外,虽不至于大错,但还是有些失礼。

义务加班可选择性服务

孙渝 百君律师事务所主任

婚姻登记中心,既是政府部门,同时也是服务部门。国庆假期,工作人员属于义务加班,其行为不能完全从全职能角度来理解,这属于义务服务。既是义务服务,工作人员有权利对服务内容、服务项目等进行选择。同时,从中国人长期习惯看,在喜庆的日子做这样的选择也比较符合常情。

网友说法

晕,管天管地还管人离婚了!——碎宝

不办离婚也好,免得以后当大家举国同庆的时候有些人还要独自忧伤。 ——心情好好

出台这个政策的,不知道是不是“脑残”。——莽子女

遇到这种特殊的日子,比如上次9.9、情人节之类的,婚姻登记处都要加班的,所以结婚是肯定办得到的。至于不准离婚这个问题确实有点搞笑,现在的规定是越来越稀奇了。——ttsunshine

(本文来源:重庆晚报作者:涂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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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霍吉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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