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会军(深圳市新闻办主任):这是在参照了国内外发达城市先进做法的基础上,结合了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响应的制度规定,比如自然灾害、火灾。这些制度规定对于应急响应的时间有不同规范,120分钟指的是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响应机制启动开始之后计时的120分钟之内。我们要求120分钟内首发信息,首发信息是基本信息,不要求很完备。有时间、地点、基本情况,这个首发信息可能非常简短,可能就一两句话,但要首发出来,这也主要是为了解决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的“第一时间问题”。
记者:记者采访时常会遇到这样的情况,向某个部门发出采访函,很多天之后才得到回复,早已过了新闻报道见报的时间。能否对这种情况设定回复时限呢?
苏会军:文件确实对行政机关受理答复记者采访申请的时限没有作出硬性规定,主要是目前条件还不成熟。当前,我们希望能够先行总体上推进各级部门的主动新闻发布。至于规范政府部门受理、答复记者采访申请的时限,需要一个过程。尤其是实行大部门制后,很大一个系统,发言人协调把信息找出来确实需要一点时间。当前我们只能在重大问题的新闻发布时限上加以保障,同时也要求每个部门都建立自己的新闻发布程序规定,避免推托的情况或者某一个环节上因为观念意识问题拖延新闻发布时间。
记者:近来省工商局启用了网络新闻发言人,深圳在这方面会有什么探索?
宣柱锡(深圳市委宣传部副部长):这里面实际上是两个问题。一个是发言人是否积极使用网络;第二,是否要专门设立在网络上发布新闻的发言人。
《办法》在新闻发言人发布工作及发布渠道中专门点到了通过“网络互动”这种渠道。深圳不排斥发言人通过网络来进行新闻发布,从这个概念上说,我们的新闻发言人制度已经规定了发言人通过网络开展工作的各方面规定。如果叫他是网络新闻发言人,也可以。
第二,鉴于网络传播速度特别快、参与人数特别多,且能通过网络进行互动,我们也提倡各级新闻发言人更多地利用网络,除了跟媒体沟通外,还可以通过网络直接和市民进行沟通,把新闻发布工作做得更足。
记者亲历
“新闻官”经历执政观洗礼
深圳新闻发布制度从建立起至今已有25年了,但发展最快的还是最近几年。
2006年,全国掀起了一阵新闻发言人培训的热潮,热潮是由深圳和上海开启的,深圳市和国新办联合举办了新闻发言人培训班。与其他城市相比,深圳的新闻发言人制度是颇具特色的:设立了相对完善的市、区和各部门三级新闻发言人。在开办培训班时,深圳根据这种三级构架将市、区和各部门的新闻发言人和新闻助理都涵盖在内,共有120多人参与培训,这么广泛的培训在全国也是不多见的。尽管来参加培训的“新闻官”不是副局级就是处级,但面对着台上来自国新办、新华社、复旦大学的专家们,这些官员像小学生一样虚心地听讲,认真地记笔记,没有一点官架子。
在新闻发布中,许多地方存在着“重事务,轻传播”的误区,也有不少新闻官害怕面对记者,不知如何进行新闻发布和应急处理。他们的困惑,在培训中得到了解答。新华社特稿社副社长熊蕾告诫大家,对记者的采访要求不回应、面对负面信息一味采取压的做法非常被动,“如果媒体缺位,别人就会引导舆论”,政府主动提供信息、主动应对媒体,才能真正影响舆论。清华大学新闻传播学院副教授史安斌传授了许多面对记者的实用小绝招。最后一节课的“模拟新闻发言人答记者问”,提的问题个个尖锐、刁钻,让几位发言人见识了媒体记者的锋芒。
走出“新闻集训营”时,有新闻助理说,以后再也不敢出了错“捂在锅里”了,也有人不无感慨地说,虽然很怕媒体报道负面新闻进行舆论监督,但舆论监督对社会的推动作用却是实实在在的。在这次培训中,这群新闻官经历了一次执政观的洗礼,信息公开、阳光政府的信念开始生根发芽。
本版撰文本报记者 黄超
摄影本报记者 鲁力 丁玎 何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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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吉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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