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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争论二:单位自建房如何避免各种问题的发生?
主持人劳春燕:那广州有没有符合这个条件呢?广州的做法符合这个条件吗?你认为?
舒可心:不符合,你听我说,既然纳入社会保障体系,那么它的分母,也就是参与分房的人,必须是全广州市符合享受社会福利保障体系的这些人。
主持人劳春燕:那单位不就觉得做了冤大头了,我出钱盖了房,为什么你们大家都来分我的房。
舒可心:当然是你冤大头,因为那个财产是国家的,你想拿到自己兜里去,你不觉得冤大头,其他人就成了冤大头。
主持人劳春燕:我听听看,王先生是这个意思吗?是单位盖了房,让全社会来分?
王珏灵:其实你们双方不管怎么辩,关键问题就分给谁的问题,如果他单位作为申请,我要盖经济适用房,我主要是解决我单位职工的符合经济条件的,改善家庭问题,经过政府同意,因为他作为给政府减轻负担,他的土地如果是工业用地,他应该交土地出让金补偿,按经济适用房补偿,这土地不能是你原先拿出的地很便宜,现在我盖房,我解决我单位经济适用房的,那是占有国家资源,那是占有大家的资源的,土地不是单位的,尤其国有企业。
主持人劳春燕:王先生在这个国有企业到底有没有对于自己土地的支配权,如果让国有企业自己去盖楼会不会造成国有资源的流失,王先生已经给出了一个很明确的答案,我不知道我们正方嘉宾是否能够接受他的答案?
罗益峰:这个土地如果说不是在工厂区,而是在生活区呢?
王珏灵:审批程序必须合理,必须合理。
董藩:这个我反对,为什么呢?这个程序,是谁的程序,比如说符合当地规划部门批准,但是我们现在这个规划部门它都是属地化管理,它容易受到地方政府的这种影响,而不是建设部,不一定遵循建设部的规定,所以这个时候就麻烦了,实际上建设部去年就发文,明令禁止所有这些情况的发生。
王珏灵:它是这样的,严格福利分房,不允许福利分房。
主持人劳春燕:你觉得现在广州搞的这个让自己自建房跟以前的福利分房有什么区别?
王珏灵:广州市刚才通过那三点,现在说不清那个问题,为啥说不清那个问题,它土地性质,它的分配对象,将来他管理手段,他走向市场,这些房走向市场怎么办,现在都应当有一套办法。
董藩:这个房子就不能企业来建,为什么呢?即使是建经济适用房,也必须走专业化和社会化的道路,由政府来组织,而不是企业自己组织,企业自己组织,比如标准怎么弄,我就给你90平方米,但是我可以搞得很高的标准。
王珏灵:反过来我说的一个,我个人的观点,我不赞成在单位企业搞这些,我赞成通过货币化来作为补充比它更合适,单位如果有钱可以买经济适用房,可以给职工,你买经济适用房。
董藩:我补贴他。
王志安:但是没钱怎么办呢?
王珏灵:没钱怎么盖房子,没钱他就没条件盖房。
主持人劳春燕:我们反方嘉宾还是认为,要解决全民的住房难的问题,还是要国家来解决。
秋风:第一我是反对国有企业自建这个房屋,第二我也不赞成政府要承担起,好像给中低收入阶层都要解决住房条件的这个责任,我也反对这样。
主持人劳春燕:那谁来解决呢?
秋风:我的看法其实很简单,就是让每个人自己解决自己的住房问题。
主持人劳春燕:自己去盖楼吗?
秋风:对,所以我反对单位自建房,但是我希望政府能够更多的开放个人自建房。
倪鹏飞:还有一个重要的问题就是房地产的价格高,并且涨得快,给人们的心理上的压力比较大。
主持人劳春燕:说到这个房价的问题,通过单位自建房,能不能平抑房价呢?
编辑:
李增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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