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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看法:单位自建房面临腐败风险
2007年03月26日 14:58投票数: 顶一下  【

热点争论一:允许单位自建房是否会引发腐败?

罗益峰:我说一点,过去的福利分房,不见得它一定是腐败,因为它是相对来说,因为它都是通过职代会,当然有的职代会也不起作用,不见得起作用,但是应该看到它有的是相对合理的,不可能做到完全合理,但是还是相对合理,多数企业来说,你也不能说过去福利分房全都是腐败,我不同意。

舒可心:当年的腐败是由于什么原因,是由于福利分房制度造成的,今天有可能产生腐败的原因,仍然还是这个福利分房制度在运转,而并不是说我们现在把福利分房制度规范化,说所有的分房标准应该上网公布。

王志安:不是,我觉得腐败不是在于福利分房制度,或者自建房这个制度,而在于行政治理能力,这个行政治理能力,如果不是企业自己分房,在经济适用房上,它同样有一个行政治理能力问题,为什么过去那么多经济适用房都是那些并不符合经济适用房条件的人买去了?

舒可心:王先生的思路是信人,我的思路还是信制度,福利分房,包括经济适用房被很多有钱人拿走,其实是我们经济适用房前一段时间的制度没有设计好。

王志安:对,我不是说信人,我同样信制度,我的观点是,即便现在搞自建房,也应该有一套规范的方法,应该使那些真正符合条件的人应该拿到那个房子。

舒可心:地都声称是他自己的了,政府还管得了他吗?

主持人劳春燕:这边我要澄清一点,广州市这一次出台这一个政策,它并不是没有限制的,首先他对那些可以自建房的单位有限制,然后呢,它也是把单位的自建房,作为政府经济适用房的一种,作为保障型住房的一种,是纳入到政府的整体规划中的。

董藩:即使限制也是避免不了腐败问题,因为什么呢,这里头有很多环节,你比如说分给谁,不分给谁,这个标准怎么确定,它有一个单位自己确定的问题,领导的印象问题,还有个,你这个整个的操作过程,比如说所有的建材,是否才能招投标的方式,它肯定不采用招投标,那么工程的发包是否是采用招投标呢,都不是,所有这些环节都会造成大量的腐败。

王志安:就是董先生,您怎么能去确认单位自建房它就不招投标呢,这两者之间有什么关系,我就不说,任何一个市场化的企业它可以招投标,为什么企业盖房子就不能招投标呢?

董藩:企业盖房子是应该招投标,但到某个单位自己说了算的时候,他肯定多数他不采用招投标的方式来处理。

王志安:您这个肯定是用什么来统计,来得出这个结论的?

董藩:这个制度经济学告诉我们,有权利,有市场,权利一定要到市场当中寻找一个价格。

罗益峰:我说一点,请注意,当年在计划经济时代,我们的法制还没有进入法制的时代,现在我们已经是进入了法制的时代,而且呢,最重要的,从这个纪律检查委员会,一直到法院等等,现在就是正在全国范围打击腐败,在这种情况下,我觉得跟当年是不一样的。

主持人劳春燕:到底单位自建房是历史的倒退,还是现实的必然呢,到底单位自建房是否会滋生腐败,加大社会的不公呢,今天我们也请来了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的副主任王珏灵先生,有请王先生上场,欢迎你。

主持人劳春燕:王先生先亮一下您的观点?

王珏灵:你好,主持人劳春燕好,大家好,刚才听了大家的发言,精采,激烈,首先声明,代表个人,不是代表建设部。我认为这个自建房问题,是吧,应当从几个方面来考虑,第一,它的土地性质。

主持人劳春燕:这个问题也是刚刚场上嘉宾争论最激烈的,就是国有企业有没有对自己土地的支配权。

王珏灵:如果当时买这块地,占用的是工业用地的话,现在作用分自建房的话,肯定要重新报批。

主持人劳春燕:只要有程序就可以建?

王珏灵:不是,还没说完呢,第二点呢,就是分给谁的问题,分给对象的问题要解决,既然国家从改革,房改的初期就提出了已经不允许再福利分房了这个政策,而且去年国六条又重申这个,要严格要规范,所以第二个应该解决给谁的问题。第三方面要解决它的管理问题,谁来管这些房子,因为这些房子住完以后要走向市场,要走向市场,怎么管。

主持人劳春燕:那这些问题解决好了,单位就可以自建房了吗?

王珏灵:别着急,别着急,往下讲,必须政府,房屋主管部门批准,纳入到政府的统一规划。

   编辑: 李增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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