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之后的“至善”,前人往往理解为“至善之行”,如孔颖达:“在止于至善者,言大学之道在止处于至善之行。”朱熹也认为“至善,则事理当然之极也。”这种理解可能源于下面的一段文字:“为人君,止于仁;为人臣止于敬;为人子,止于孝;为人父,止于慈;与国人交,止于信。”这里的“仁”、“敬”、“孝”、“慈”等皆是指具体的人伦行为,而这段文字又是对“止于至善”的阐释、发挥,故人们往往以此来理解《大学》的“至善”。但仔细辨析,不难发现这种理解存在不少问题,首先,没有揭示出“至善”与“明明德”、“亲民”的关系,使人无法看清二者的联系;其次,先秦儒学中“仁”、“敬”、“信”等概念往往既指适用于所有人的普遍道德规范,又指具体人伦间的规定;与“至善”有关的往往是前者而不是后者,所以把“至善”理解为具体人伦的“至善之行”,显然不合适。实际上,“为人君,止于仁……”及与其前面的“《诗》云:邦畿千里,维民所止”、“《诗》云:缗蛮黄鸟,止于丘隅”、“子曰:于止,知其所止,可以人而不如鸟乎”等语一样,是对“止于至善”中“止”的解释,而不是对“至善”的解释,用它来理解“至善”乃是对原文的误解。王阳明说“至善者,明德、亲民之极则也”,注意到“至善”与“明德”、“亲民”的关系,无疑胜于前面的解释,但他认为“至善是心之本体”(《传习录上》),则显然又是“六经注我”了。其实“止于至善”就是下文的“明明德于天下”,《大学》的这两段话实具有一种内在的联系,作者先在文章的首段提出“明明德”、“新民”、“止于至善”三纲领,又在“古之欲明明德于天下也”一段里,通过“修、齐、治、平”等八条目对此作了进一步阐发,前面说过,“明明德”主要是指“修身”,那么,“止于至善”显然是指修身的最终结果“明明德于天下”了,由此我们也可以知道,《大学》的三纲领与八条目实际是一个整体,后者是对前者的补充、发挥,并非在三纲领之外另有一个八条目,也并非在八条目之上还有一个三纲领,二者不过是对同一件事的不同表述。明白这一点,不仅“止于至善”等问题可以得到理解,整个《大学》的思想结构都可有一贯通。
除了内容之外,三纲领的关系同样也是《大学》研究中需要澄清的一个问题。由于《大学》的表述方式,人们往往以为由“明明德”到“止于至善”是一个渐进过程,“明明德”是始,“止于至善”是终,二者之间有一段距离。其实不然,在作者那里,“明明德”与“止于至善”实际是密不可分的,在“明明德”时便应以“止于至善”为目标,而只有确立了“止于至善”的目标,也才能真正地“明明德”。从这一点看,说《大学》是以“止于至善”为目标和出发点的,可能更为合适。三纲领后,作者接着说道:
知止而后有定,定而后能静,静而后能安,安而后能虑,虑而后能得。物有本末,事有终始。知所先后,则近道矣。
“知止”的“止”,朱熹注为:“所当止之地,即至善之所在也”,那么,“知止”即知道自己的人生理想和目标是“止于至善”,而这种目标一旦确立,思想就会有一定向,平静而不妄动,对自身的境遇也能够安然处之,能够正确的思虑,能够有所收获、有所获得。需要指出的是,这里的“虑”显然不是一般的思虑,而主要是对如何“止于至善”的思虑,“得”也是对如何“止于至善”有所得,所以下面紧接着说:“物有本末,事有终始。知所先后,则近道矣。”朱熹注此句为:“明德为本,新民为末。知止为始,能得为终。”基本可取。这样作为道德实践手段的“明明德”,与作为道德实践目标的“知止”便呈现一种复杂而密切的关系:一方面,从“本末”来说,“明明德”是本,离开了“明明德”,“新民”、“止于至善”便无从谈起;另一方面,从“终始”说,则“知止”是始,只有“知止”,只有确立了“止于至善”的人生目标,才能真正去“明明德”,才能真正去实现这一目标。明白了这一点,才能真正理解“大学之道”,也才能“近道矣”。
(二)
三纲领之后,作者又通过八条目对其作了进一步发挥,前面说过,三纲领与八条目乃是一个整体,二者具有一种对应关系,由此,我们也可以对《大学》中长期争议的问题有一新的认识。《大学》云:
古之欲明明德于天下者,先治其国,欲治其国者,先齐其家,欲齐其家者,先修其身。欲修其身者,先正其心。欲正其心者,先诚其意。欲诚其意者,先致其知,致知在格物。物格而后知至,知至而后意诚,意诚而后心正,心正而后身修,身修而后家齐,家齐而后国治,国治而后天下平。自天子以至于庶人,一是皆以修身为本。其本乱而末治者,否矣。其所厚者薄而其所薄者厚,未之有也。此谓知本,此谓知之至也。
“格物、致知、正心、诚意、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即构成所谓的八条目,而在这八项中,以“修身”为界,又可以分为前后两个部分,八条目的主体部分应该是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而格物、致知、正心、诚意则是对修身的补充、说明。徐复观先生说:“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在‘国治而后天下平’一句之后,接着便说‘自天子以至于庶人,一是皆以修身为本。’而并未说‘一是皆以格物为本’,或‘一是皆以至知为本’;由此可知,正心、诚意、格物、致知,皆是修身的工夫。”(10)甚是。因此,由“格物”到“平天下”并非“一条鞭”式的并列关系,而是一种交叉关系,《大学》的八条目也应该只是四条目,“修身”以下四项,实际是对“修身”的进一步展开,严格说来,只是一项。
“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四条目中,修身是内在的明德,齐家、治国、平天下是外在的事功,《大学》主张由明德到事功,把事功建立在明德的基础上,与孔子“修己以安百姓”的思想是一致的;而与后者相比,更突出了修身的作用,“一是皆以修身为本。其本乱而末治者,否矣”。修身是本,齐家、治国、平天下是末,齐家、治国、平天下要以修身为条件,所谓“欲治其国者,先齐其家,欲齐其家者,先修其身”;而由修身出发,便可能家齐、国治、天下平,所谓“身修而后家齐,家齐而后国治,国治而后天下平。”以往人们说到《大学》的“修、齐、治、平”,往往从事功的角度去理解它,把它看作是经世的经验和方法,其实不然,《大学》虽然提出“齐家、治国、平天下”的政治理想,对儒家的外王之学是一个发展,但它的重点是在内圣而不是外王,它不主张脱离内在的道德修养而去建功立业,经世治国,相反,而是要求把经世治国牢固地建立在明德的基础上,这可以说是《大学》思想的一个基本特点,同时经过思、孟的调整发展,成为儒家学者的一个基本立场。所以当历史上有人,如王安石、陈亮、叶适等,因注重制度的改革,或偏重外在的事功,对明德有所忽略时,往往遭到多数儒家学者的激烈反对,认为是“末也,非本也”,其原因就在于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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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梁涛
编辑:
石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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