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启超为李鸿章做传 痛批清朝部落政治
2009年08月30日 10:24书摘 】 【打印共有评论0

凡一国今日之现象,必与其国前此之历史相应,故前史者现象之原因,而现象者前史之结果也。夫以李鸿章与今日之中国,其关系既如此其深厚,则欲论李鸿章之人物,势不可不以如炬之目,观察夫中国数千年来政权变迁之大势,民族消长之暗潮,与夫现时中外交涉之隐情,而求得李鸿章一身在中国之位置。

他指出:“李鸿章所居者,乃数千年君权专制之国,而又当专制政体进化完满,达于极点之时代也”;“李鸿章所居者,乃满洲人人主中夏之国,而又当混一已久,汉人权利渐初恢复之时代也。”上述视角,切中中国封建社会超稳定结构之弊,也提示了晚清满汉民族矛盾最终演变为排满革命之根由。

关于“中国数千年来政权变迁之大势”,梁启超从春秋战国说起,下至两汉魏晋唐宋元明,历数中国封建社会由贵族政体演变为中央集权的君主专制政体之流程,指出:“中国为专制政体之国,天下所闻知也。虽然,其专制政体,亦循进化之公理,以渐发达,至今代而始完满,故权臣之权,迄今而剥蚀几尽。”他将历代权臣分为贵族、豪杰、布衣、佞臣四类,“要而论之,愈古代则权臣愈多,愈近代则权臣愈少,此其故何也?盖权臣之消长,与专制政体之进化成比例,而中国专制政治之发达,其大原力有二端:一由于教义之浸淫,二由于雄主之布划。”

所谓“教义之浸淫”,作者指出,自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以来,“专弘此术以化天下”,“尔后二千年来,以此义为国民教育之中心点”,“义理既人于人心,自能消其枭雄跋扈之气,束缚于名教以就围范”。至于“雄主之布划”,作者举汉光武、宋太祖以厚秩解功臣兵柄,以及汉高祖、明太祖屠戮功臣为例:“虽用法宽忍不同,而削权自固之道则一也。洎乎近世,天下一于郡县,采地断于世袭,内外彼此,互相牵制,而天子执长鞭以笞畜之”,导致群臣“虽有国家大事,明知其利当以身任者,亦不敢排群议逆上旨以当其冲。谚所谓做一日和尚撞一日钟者,满廷人士,皆守此主义焉,非一朝一夕之故,所由来渐矣。”

梁启超认为:“贵族柄权之迹,至汉末而殆绝”。有关中国封建社会之定义及分期,学界历来众说不一。中国秦代以后形成的封建主义,与马克思看到的西欧封建主义是不同的,西欧的封建制度是建立在分散的贵族领主制基础上的,而中国的封建制度则是高度集权的、大一统的帝制,形成了超稳定的社会结构。西欧有地方自治的历史传统,像英国《大宪章》就是贵族联合起来限制王权、改革法律和司法的范例,由此也在一定范围内确立了平民享有的政治权利与自由,保障了教会不受国王的控制。而中国则没有这样的历史传统,中央集权的帝王专制形成之后,皇帝口含天宪,权力不受制约,专制垄断的意识形态根深蒂固。时至今日,反封建的历史任务依然任重道远。

部族政权之私心

李鸿章是当时内外公认的中国权臣,他的权力到底有多大?作者举李氏与俾斯麦的对话为例,诠释晚清中国的权力结构及李在其中的位置:

李之历聘欧洲也,至德见前宰相俾斯麦,叩之曰:“为大臣者,欲为国家有所尽力。而满廷意见,与已不合,群掣其肘,于此而欲行厥志,其道何由?”俾斯麦应之曰:“首在得君。得君既专,何事不可为?”李鸿章曰:“譬有人于此,其君无论何人之言皆听之,居枢要侍近习者,常假威福,挟持大局。若处此者当如之何?”俾斯麦良久曰:“苟为大臣,以至诚忧国,度未有不能格君心者,惟与妇人孺子共事,则无如何矣。”

说到权力结构,又不得不详析清朝开国以来的满汉之别。梁启超说:

本朝以东北一部落,崛起龙飞,入主中夏,以数十万之客族,而驭数万万之主民,其不能无彼我之见,势使然也。自滇闽粤三藩,以降将开府,成尾大不掉之形,竭全力以克之,而后威权始统于一,故二百年来,惟满员有权臣,而汉员无权臣。……故自成丰以前,将相要职,汉人从无居之者(将帅间有一二则汉军旗人也)。

有清一代,朝廷对于满汉大臣的任用,一向是内外有别。清廷擢用曾国藩、胡林翼、左宗棠等汉员,实因洪杨难起,政权有倾覆之危,时势使然,不得已而为之。梁氏指出:“当时朝廷虽不得不倚重汉人,然岂能遽推心于汉人哉?”“试一读曾文正集,自金陵克捷以后,战战兢兢,若芒在背。以曾之学养深到,犹且如是,况李鸿章之自信力犹不及曾者乎?”

满族作为少数民族,入主中原以来,虽然接受了汉族的文化并沿袭其政治制度,但政治权力的内圈仍为亲贵觉罗,世代靠钱米俸禄吃饭的八旗子弟则是其外围,形成了一个靠族群血缘维系的特殊利益集团。二百余年岁月的消磨,令这个“弓马得天下”的民族活力尽失,同光以来汉臣的崛起及由其主导的改革,不断触发他们对统治特权及既得利益的疑虑和危机感。

钱穆先生认为清代“可以说是全没有制度。它所有的制度,都是根据着明代,而在明代的制度里,再加上他们许多的私心。这种私心,可以说是一种‘部族政权’的私心。一切由满族政权的私心出发,所以全只有法术,更不见制度”;“蒙古人满洲人跑进中国,也不是元清两代每一个皇帝能掌握整个政权的。在此两代,其政权之后面,有蒙古满洲全体部族在拥护此政权。于是蒙古人满洲人便是此一政权中之特殊阶级或特殊分子了。此种政权,我们则称之为部族政权。不论蒙古也好,满洲也好,他们都想拿一个部族来控制政府,掌握政权。这种政权,当然是私心的,所以在这一政权下之一切措施,便不好算是政治制度,而只好算是一种法术,一种控制此政权之手段。”(钱穆:《中国历代政治得失》,三联书店2001年版,第141、143页)

余英时先生指出:清王朝为“少数民族的一族专政”(或曰“族天下”),并有着八旗制度这种严密的组织系统。他认为戊戌变法失败最根本的原因是“国家利益和王朝利益之间的冲突”,“围绕着戊戌变法的激烈政争决不可单纯地理解为改革与守旧之争。最重要是当时满族统治集团本能地感觉到,决不能为了变法让政权流散于被统治的汉人之手。开国会、立宪法则必然导致满人不再能控制政权,他们享受了两百多年的特权和既得利益便将从此一去不复返了”;他征引据梁启超的记述,指出“当时最有力的反对口号便是御史文悌所上长折中‘保国会之宗旨在保中国不保大清’这句话”。(余英时:《戊戌政变今读》,香港中文大学《二十一世纪》双月刊,1998年2月号)

由是观察,满清王朝不仅承袭了汉族历代王朝之制度积淀,更兼有狭隘自私的部族政权特性,前期虽经历过康乾盛世的辉煌,但一旦与挟坚船利炮而来的西方文明碰撞,其格局器量顿时捉襟见肘。对外既无力保中国,对内岂能保大清?这种部族政权的私心,越到危殆时刻越患得患失,越发认定只有自己的子弟靠得住。辛亥革命前夕组成以满清贵胄为主的“皇族内阁”,即是私心与法术的回光返照,令立宪派乃至北洋将士率与朝廷离心离德。武汉首义枪声一响,满朝亲贵束手无策,拱手让汉族权臣袁世凯坐收渔人之 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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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章立凡   编辑: 蔡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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