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达认为,实践不仅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基本范畴,而且是整个马克思主义哲学包括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范畴:“当作劳动、物质的生产和社会斗争着的实践……不单是社会科学的范畴,并且是哲学的唯物论和范畴。”李达说,唯物辩证法作为科学的历史观和自然观统一的基础就是实践;马克思的“实践的唯物论,由于把实践的契机导入于唯物论,使从来的哲学的内容起了本质的变革”(注:《李达文集》第2卷,第57页。)。李达的这些精辟论述,从整体上强调了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与实践相统一的原则,突出了马克思主义哲学最本质特性--实践性。
在认识论方面,李达既坚持实践的唯物论,又坚持辩证法。《社会学大纲》在探讨马克思主义的产生同人类全部认识史的关系时,围绕着唯物论思想的发展与辩证法思想的发展这两条主线而展开。在唯物论思想方面,李达叙述了从原始唯物论思想的萌芽至费尔巴哈唯物主义哲学的出现,再到马克思的唯物论的产生,最后到列宁的唯物主义诞生整个唯物论思想的过程。在辩证法思想方面,李达分析了从赫拉克利特至黑格尔、再至马克思、列宁的辩证法思想发展的全过程。李达指出,马克思主义哲学是在对以往全部认识史进行批判继承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他尤其强调马克思主义哲学与费尔巴哈的唯物论、黑格尔的辩证法的批判继承关系。
《社会学大纲》探讨了唯物辩证法的研究对象。李达指出:“唯物辩证法是关于自然、社会以及人类思维的一般发展法则的科学”;唯物辩证法的发展观与形而上学的发展观是根本不同的;辩证法的发展观的特征就是认为,“世界是永恒运动的、永远变化的;一切运动形态都是转变的,一切存在物相互关联,世界各部分之间极其复杂的相互作用。”李达全面论述了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规律和范畴;李达特别强调并突出了“对立统一法则”在唯物辩证法体系中的核心地位。李达阐发了列宁关于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核心的思想。李达说,对立统一的法则是辩证法的根本法则,是它的核心。这个法则包摄辩证法的其余法则。这个根本法则,是理解其它一切法则的关键。他说,矛盾是辩证法的精髓;“统一物之被分解为对立物以及充满着矛盾的构成成分之认识--这是辩证法的精髓。”李达对列宁这些思想的阐发和毛泽东在《矛盾论》中对列宁这些思想的阐发几乎在同一时期,都是国内较早阐发矛盾是辩证法核心原则的。李达在当时的社会历史条件下对列宁关于对统一规律在唯物辩证法理论体系中核心地位的具体闻发,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
综上所述,李达在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方面都有全面深刻的论述。他在历史唯物主义方面,突出生产力的决定作用,在辩证法方面,重视对立统一规律,在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部分强调以实践为基础的能动反映论。李达的这些论述,构成了一个内容丰富、结构严整的思想体系。
《现代社会学》、《社会学大纲》等著作在当时产生了广泛影响。《现代社会学》自1926年出版至1933年,共印行了14版;1928年湖南零陵县署曾以“著有《现代社会学》,宣传赤化甚力”的罪名通缉李达。这也从一个侧面反映了《现代社会学》的影响。1926年以前,唯物史观的基本理论在中国虽然已得到传播,但这种传播还是初步的。在《现代社会学》出版之前。李大钊、瞿秋白等中国早期马克思主义者就力图用唯物史观分析、解释中国历史问题,但就历史唯物主义的一系列重大理论问题,他们阐述还不够全面、准确。李达在序言中指出,《现代社会学》的写作旨趣即是:“欲应用唯物史观改造社会科学之一尝试”。该书在理论上把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在中国传播推进到一个新的理论高度,特别是在历史发展的动力、历史发展的规律、阶级斗争与社会历史发展的关系以及个人在历史上的作用等一系列重大历史理论问题都有独到见解。众所周知,唯物史观是马克思主义史学的理论基础和方法指南;可以说《现代社会学》对于马克思主义史学理论的初步形成起了重要作用。《现代社会学》运用唯物史观阐述了人类社会的历史发展,侧重论述了社会的构成、社会和国家的起源和国家发展的具体历史形态。《现代社会学》对中国社会发展的进程作了正确分析,在后来展开的关于中国性质问题和社会史问题的论战中,该书为进步学者寻求关于中国革命性质和前途问题的正确答案提供了有利条件。书中关于家庭、私有制、阶级、国家的起源的论述,对此后郭沫若、吕振羽等研究上古历史有启迪作用。《社会学大纲》影响更大。《社会学大纲》1937年公开出版后,毛泽东高度评价说:“这是中国人写的第一本马克思主义哲学教科书”(注:《李达文集》第2卷,第60页。),该书在社会上广为流传,影响深远;对于三四十年代中国马克思主义史学理论体系的初步完善更是有着直接的影响。侯外庐先生赞扬《社会学大纲》说:“就达到的水平和系统性而言,无一人出李达之右”。李达的这两部著作虽然不是史学专著,但书中所阐述的唯物史观和辩证的历史认识方法,对中国马克思主义史学的发展提供了重要的理论指导。
二、李达的社会经济史研究及其影响
李达十分重视中国社会经济史的研究,由经济史而社会史,他最早按经济形态划分历史发展阶段。李达着重对中国经济史问题进行探讨,他的研究给1929年到1935年开展的关于中国社会性质、中国社会史和农村社会性质问题的三大论战以重要的影响。
(一)李达关于中国社会性质的研究。1926年,李达在《现代社会学》中对近代中国社会性质作了分析,指出中国社会是“半封建”社会,是“帝国主义国家之半殖民地”,较早地正确揭示了中国社会性质。在1928年出版的《社会之基础知识》中,李达在分析社会状况的基础上,指出了中国社会的性质和中国革命的任务。李达说:“中国一面是半殖民地的民族,同时又是半封建社会。所以为求中国的生存而实行的中国革命,一面要打倒帝国主义,一面要铲除封建遗物,前者是民族革命的性质,后者是民主革命的性质,其必然的归趋,必到达于社会革命,而与世界社会进步的潮流相汇合。”(注:《李达文集》编辑组:《李达同志生平事略》,《武汉大学学报》1981年第1期。)这里,李达明确提出中国社会的性质是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因此中国革命的性质是民族民主革命。1926年,李达在《现代社会学》中,全面系统地阐述了唯物史观,分析了中国社会的半殖民地和半封建的性质,并尖锐地提出了民族主义革命中无产阶级领导权问题。1929年李达出版了《中国产业革命概观》一书。该书在分析中国经济结构的基础上,论证了中国近代社会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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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蔡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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