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介石的训政思路
2009年04月13日 04:49凤凰网历史综合 】 【打印已有评论0

其实,这个道理,胡适在1929年时,在《我们什么时候才可有宪法?》一文中已有清楚说明。他认为,孙中山在民国十三年以后放弃自己的约法思想,只讲军政和训政,由国民党和政府来训练人民,这是不相信人民有在约法和宪法之下参与政治的能力:“人民需要的训练是宪法之下的公民生活。政府与党部诸公需要的训练是宪法之下的法制生活。‘先知先觉’的政府诸公必须自己先用宪法来训练自己,制裁自己,然后可以希望训练国民走上共和的大路。不然,则口口声声说‘训政’,而自己所行所为皆不足为训,小民虽愚,岂易欺哉?我们不信无宪法可以训政,无宪法的训政只是专制。我们深信只有实行宪法的政府才配训政。”这里,胡适很清楚的指出,跟人民相比,口口声声要对人民进行“训政”的政府才更需要“训政”——训练政府官员在宪法下行事,杜绝以权谋私。在同一篇文章中,胡适还苦口婆心地指出“我们实在不懂这样一部约法或宪法何以不能和训政同时存在。我们必须要明白,宪法的大功用不但在于规定人民的权利,更重要的是规定政府各机关的权限。立一个根本大法,使政府的各机关不得逾越他们的法定权限,使他们不得侵犯巳人民的权利——这才是民主政治的训练。程度幼稚的民族,人民固然需要训练,政府也需要训练。人民需要‘入塾读书’,然而蒋介石先生,冯玉祥先生,以至于许多长衫同志和小同志,生平不曾梦见共和政体是什么样子的,也不可不早日‘入塾读书’罢?”胡适在这里强调的是民主政治的实行,需要训练。而需要接受这种训练的,不仅仅是人民大众。包括蒋介石在内的所有此前不懂民主政治的政府官员,更需要接受训练。这是要蒋介石在民主政治面前甘当小学生,老老实实地背起书包、坐进课堂,从ABC学起。

关于这一点,抗日战争胜利前夕的一次毛黄“窑洞对”,对我们也有启发。1945年7月,黄炎培接受毛主席、党中央的邀请访问延安。考察几天后对延安的朝气蓬勃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对毛泽东有一翻感慨。黄炎培在和毛泽东的谈话中,坦率地提出了自己长期思索而未解决的历史周期律问题:“我生六十多年,耳闻的不说,亲眼所见到的历朝历代,真所谓‘其兴也勃焉,其亡也忽焉’;一人,一家,一团体,一地方,乃至一国,没有一个国家一个单位跳出这周期率的支配力。延安这个地方现在的确是欣欣向荣,这个是没有疑问的了。但是,”黄炎培问毛泽东“共产党能不能跳出这个周期率呢?”黄炎培问得很坦率,毛泽东回答得也很干脆。毛泽东说,“我们能跳出这周期率,我们已经找到新路,这条新路,就是民主。只有让人民来监督政府,政府才不敢松懈。只有人人起来负责,才不会人亡政息。”这里,毛泽东所谓“让人民来监督政府,政府才不敢松懈。只有人人起来负责,才不会人亡政息”,实际上就是主张不是政府“训导”人民,而是人民“训导”政府,教政府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

今天我们提训政——对政府进行训导——其目的就在于尽量减少政府这“必要之恶”的恶,使之成为一个真正廉洁奉公依法办事的现代国家行政机构。换言之,就是要训导政府这三头六臂张牙舞爪的猛兽成为按游戏规则办事,在约束中效力的现代管理机构。训导的要点不外乎三点:限制权力,行政中立,接受监督。其主要任务是:首先是改善与人民关系,真正成为’“人民公仆”,而不是高高在上的老爷,恶化与人民关系;其次,建立稳定可新的财政体制,杜绝金融财政体系恶化,具体说来就是减少财政支出,建立公共财政体系。

要实现这些目标和任务,其关键在于政府对自己要有一个准确定位——政府不是一个包打天下的全能机构,而只是一个服务社会为社会正常运转提供各种环境条件的辅助机构。这一点,我们或许可以把美国政府对自己的定位作为殷鉴。

美国的强大,在于人民的强大,不在于政府的强大。恰恰相反,美国政府一直不算强大,从建国伊始,美国人民就想方设法防止政府变得过于强大,这是美国政治的一个传统。据《华盛顿报》和ABC广播公司一次民意测验,在美国,75%的老百姓不相信政府——注意,这还是在美国经济持续繁荣时期做的调查。

早在美国进行革命制定宪法之初,美国人就打定主意:不是打江山坐江山,不是用新政权去代替旧权力,而是创建一种崭新的制度,确保人民对政府的控制。正是在美国,最早创立的最高权力的任期限制,实行了真正的三权分立。美国人讨厌职业革命家,他们更喜欢业余闹革命,更相信那些不把政治当饭碗的人出来搞政治。在美国,州政府享有更大的自主权,联邦政府权力则受到很多限制。由于担心政府滥用权力,美国通过了著名的权利法案,其目的就是为了限制立法权力。

美国的开国元勋并不喜欢拉帮结派结党营私,但他们宁可让党派公开化,合法化,多多益善,从而彼此牵制,防止一党一派独大。在很长一段时间内,美国甚至没有常备军。因此决无可能动用军队镇压人民。美国人甚至也不追求政府的高效率,因为他们担心一个高效率的政府更容易变得独断专行。

在与人民的关系上,美国政府也往往采用一种较为宽容的态度。在美国,有六种人常常用不同的方式表达自己对政府的不满。其一是取消派。一般人们总是根据更高的法令宣布某一较低的法令无效,然而美国的取消派则是以州名义宣布国会法令无效。其二是脱离派。南北战争就是因为南方各州想脱离联邦而引发的战争。其三是造反派,著名的有谢斯起义。其四是自卫派,地方上自己武装自己,形同割据。其五是隐身派,比如梭罗;再比如嬉皮。其特点是远离社会自成一体。其六是抗命派,例如马丁“路德”金。自以为是恶法的,就故意关开违背,以身试法。这六种人,其他国家也有,但通常被视为调皮捣蛋,犯上作乱,甚至大逆不道,而在美国,他们却被看作英雄,视为榜样。

要之,民主于人民而言,是一种需要,无须乎训;而对政府而言,则是约束,非训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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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蔡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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