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学家提倡好女不嫁二夫的背后动机是什么?
2009年12月09日 09:24凤凰网历史综合 】 【打印共有评论0

节妇是指丈夫死后不改嫁,终身守寡。象明代莱州人的妻子苏氏,年纪轻轻死了丈夫,又没有儿女,孤身守寡了整整69年。另外,女子还没过门就死了丈夫的也叫“贞女”。清光绪年间,浙江张树勋的女儿年幼时就许配给了方湧,但并未过门。方湧后来被粤寇虏走,下落不明。该女子十九岁的时候,被迎娶到了方家,等待丈夫回来。但后来得知丈夫已经遇害,张家女儿便为丈夫守节,誓不再嫁。

古代提倡妇女守节,不仅是指妇女在丈夫死后守贞不再嫁人,还包括如果有孩子,还要肩负起将孩子抚养成人的义务。延续香火是古代婚姻最重要的目的,丈夫虽然死了,但夫家的香火不能断。所以,“立节完孤”的女子是最受称颂的,特别是如果孩子将来有出息,当了官,他的母亲就要被奉为诰命夫人。

但有的时候“立节”和“完孤”要同时做到是很难的。在封建社会,男人是一个家庭的主要经济来源,一个家没有男人,那吃饭就成问题了。男人死了,女人又很少有机会出去赚钱,孤儿寡母几乎没有什么经济来源,生活大多难以维系。当“立节”和“完孤”发生矛盾的时候,二者如何兼得?

清后期著名学者俞樾在《右台仙馆笔记》中记载了这么一件事:松江有个姓邹的人娶了个貌美如花的妻子乔氏,不久生下一子,取名阿九。阿九刚满周岁,姓邹的就死了。乔氏立志为丈夫守节,并将孤儿抚养成人。由于家境富足,乔氏领着孩子开销也不大,孤儿寡母过得还可以。不幸的是,粤寇此时来到了苏杭,很快便占领了松江。乔氏担心自己不能幸免于魔爪,想以死保全自己的清白,但顾及阿九尚幼,自己死了孩子肯定也活不了,便一直犹豫不决。

正当此时,乔氏做梦梦见了死去的丈夫。丈夫告诉她,邹家三代单传,而今只剩下阿九这根独苗,请她务必要将阿九抚养成人。如果有一天要在贞节和孩子之间作选择,希望乔氏务必要牺牲贞节,保全孤儿。乔氏觉得丈夫虽然说得有道理,但是妇人又该以贞节为重,仍不能做出最后的决定。后来丈夫和公婆同时入梦劝说乔氏,乔氏才最终决定以抚养孩子为重,必要时舍弃贞节。在当时来说,这个决定是非常伟大的。一个女人失去贞节无异于失去一切。但乔氏深知,孩子比自己的命重要,只能舍其一。

后来,乔氏母子二人都被贼人虏到了苏州。乔氏长得漂亮被贼人相中,想纳她为妾。乔氏表示要纳妾可以,但也要接纳自己的儿子阿九,否则免谈。贼人贪恋乔氏的美色,就答应了她。乔氏虽然之后过得还不错,但一直想着要逃离。机缘巧合之下,乔氏带着儿子逃到了扬州,但又被卖到了妓院。乔氏此时仍记得丈夫梦中所托,誓要与阿九在一起。妓院的人见乔氏美貌也就同意抚养阿九。乔氏在妓院一待就是数年,直到阿九成人。贼人平定后,乔氏自己赎了身,和阿九一起回到了松江哥哥家。直到儿子阿九娶妻那天,乔氏自知已经完成了公婆和丈夫交给的使命,便安然自杀了。

俞樾后来评价道,乔氏为了抚养孤儿,延续夫家血脉,先屈从于贼,后又流落为娼,终于将孩子抚养成人,为夫家保存了后嗣。但其身体为很多男子所玷污,终是遗憾,所以一死明节,也算“不失为完人”了。乔氏为了孩子牺牲自己,后又在完成使命后自杀明志,得到了后人的赞誉。但这赞誉是以乔氏的生命获得的,试想如果乔氏后来不死,也许她很可能就会被人看不起。

清代统治者鼓励寡妇守节,但不赞成殉节,要求妇女们在丈夫死后承担起赡养老人、抚育孩子的重任。其实在此之前,殉节是被统治者大为提倡的。丈夫死后妻子以死尽节的被称作“烈妇”。“烈妇”有自愿做的,也有非自愿的。

南宋有个叫杨政的政府官员,独独宠爱一个小妾,他病重的时候曾问这个小妾,自己死了她怎么办。小妾表示愿意和他一块儿死。杨政非常高兴,等到丈夫要死的时候小妾又反悔了,不想和他一块死。杨政知道后非要让小妾先死,自己再死。于是侍从将小妾骗到杨政面前,活活勒死了她,杨政这才咽下最后一口气。

明朝统治期间,殉节的“烈妇”为数不少。主要是因为统治者提倡守节,还要求殉节。皇帝以身作则,宫人殉死为当时一大特色。而上行下效,民间的殉节之风也盛极一时。当时在通州有个林氏,17岁就出嫁了。3年后丈夫病故,林氏悲痛欲绝想绝食而死,但因公婆都在,不想说出来让他们伤心。林氏决定每天假装喝水吃饭,终于5天后身体不支昏倒在地,直到那时林氏才向婆婆表示自己想随丈夫而去。婆婆劝说她为了孩子也要活下去,谁知她心意已决,要家人不要将孩子抱来,并强撑着身体到丈夫的灵柩前躺下,这样饿了21天后终于魂归黄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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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朱建军   编辑: 刘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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