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点历史:圆明园到底流失多少文物?
2008年04月17日 15:36今参考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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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园文物为何难回归

今年3月,中华抢救流失海外文物专项基金副总干事牛宪锋来到美国大都会艺术博物馆。零距离直面流失的中国国宝后,他感慨地写道:“只有与流失国宝面对面的时候,对于历史的回忆,残缺的艺术及其依旧微芒绽放的文化之光,才会有彻底的觉悟和生动的灵感,这不啻为一个悲喜交加的魂魄打击。”但是时隔100多年,如何让众多流散在世界各地的圆明园文物回归,却是一个十分困难的课题。

国家文物局古建筑专家组组长罗哲文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文物外流一般来说有三种形式:一种是外国侵略者偷抢出去的,应依据《国际法》无条件还回来;一种是私下卖出去的,很难找回来,如果再倒手几次就更难要了,可以等时机合适时,以民间交流的形式要回来;还有一种是政府赠送的,包括清政府、北洋政府等等,你就不能往回要了,除非两国文物相交换。

2003年,中华抢救流失海外文物专项基金从一位美国私人收藏家处寻访到火烧圆明园时流失海外的猪首铜像,经过艰苦的谈判,美国人同意转让,最后由澳门企业家何鸿燊捐资近700万元人民币购回。

牛宪锋告诉记者,虽然还有回赠和讨还两种方式,但目前文物回国较常用和直接的方式还是回购。由于流失文物大多散落民间,只有进入市场、拍卖会等流通渠道,文物才会露脸,才有可能被国人发现。目前,专项基金根据两个标准关注流通领域中的流失文物,一是有较高艺术、文化价值的流失文物;二是有特殊历史背景和含义的流失文物,如被抢夺和盗凿的文物。依据这两个标准,专项基金从2003年至今,已接洽了一二十件流失国宝,结果有成有败。

牛宪锋认为,目前一些“你抢了我的,就必须归还”的观点太过简单,也解决不了实际问题,“因为海外博物馆毕竟只是文物传承链上的收藏者,而非掠夺者。”但他强调,我们不能放弃观点和立场——
希望海外博物馆承认中国流失文物属于中国文化范畴,与之展开协商,希望能回到原址保护。所持的依据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在起源地保护文化财产”原则,但他也坦承,作为民间组织,专项基金目前所能做的还仅限于合作协商层面,比如将文物请回国举办展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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