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标签: | [毛泽东] |
第二,明确错误的性质,与林彪、“四人帮”的罪孽划清界限。毛泽东在“文化大革命”中所犯的错误是严重的,忽视或掩盖其错误的严重性是不应该的,这会导致更严重的错误。但是,正如《历史决议》所指出的,毛泽东的错误终究是一个伟大的无产阶级革命家所犯的错误。把毛泽东的错误同林彪、“四人帮”的罪孽加以区别是十分重要的,否则,同样会由混淆是非而导致混淆敌我。这两者的区别是明显的。第一,目的不同。毛泽东发动“文化大革命”始终认为自己的理论和实践是马克思主义的,是为拯救中国的社会主义革命和巩固无产阶级专政所必需的,这是他的悲剧所在。林彪、江青一伙则是妄图篡夺党和国家的最高权力,推翻我国的人民民主专政制度,毁灭社会主义和我们的党。第二,活动不同。毛泽东尽管没有在全局上改变“文化大革命”的错误方针,但其间还是做了不少好事,比如:保护一些党的领导干部和党外著名人士;领导了粉碎林彪反革命集团的斗争;对江青等人进行过重要的批评和揭露,不让他们夺取党和国家的最高领导权的野心得逞;始终警觉地注意维护我国的安全,制定正确的对外政策等等。林彪、江青两个反革命阴谋集团,则是祸国殃民、罪大恶极的人民公敌。他们的罪孽与毛泽东的错误是两个不同性质的问题,根本不能同日而语。
第三,指出错误的责任,但着重于对所犯错误的环境和根源的分析。毛泽东对于“文化大革命”的错误应承担主要责任,这在《历史决议》中是明确的。但是,马克思主义认为任何重大的历史现象都不是偶然发生的。对于“文化大革命”这样重大而复杂的历史现象,既不能简单地仅仅以归咎于谁的责任了事,也不能仅仅以个人的品质特点来说明,而应着重于分析历史环境。毛泽东在延安整风期间,总结党的历史经验时曾经指出:“处理历史问题,不应着重于一些个别同志的责任方面,而应着重于当时环境的分析,当时错误的内容。当时错误的社会根源、历史根源和思想根源”。毛泽东的这番话,当时是告诫别人的,现在对于他自己也应当取这种态度。《历史决议》根据这个精神,不仅指出了毛泽东晚年犯错误的主观因素(比如骄傲情绪的滋长,脱离实际、脱离群众、脱离集体领导,个人专断作风日益严重,甚至把个人凌驾于党中央之上),而且分析了这种现象产生的复杂的历史条件,分析了他发动“文化大革命”犯错误的国内原因和国际背景,理论认识根源和社会历史根源。国内原因主要是指毛泽东同志看到了社会主义在发展进程中的一些矛盾,党和国家肌体中存在的阴暗面;他的错误在于对这些问题没有加以正确分析,混淆了是非和敌我,不应该采用发动“文化大革命”的方法来解决。国际背景,主要是指苏联领导人把中苏两党在意识形态上的争端扩大到两国在政治上的对抗,迫使我们在国际上不得不进行反修斗争;毛泽东的错误在于把国际上的反修斗争引入国内和党内范围,并把它同党内的意见分歧混为一谈。他犯错误的理论认识根源在于,把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某些设想和论点加以误解或教条化。形成了关于社会主义社会阶级斗争的一套错误理论,而他本人还把这当成是对马列主义的发展和为保卫马列主义的纯洁性而斗争。他犯错误的社会历史根源,主要是指我们国家漫长的封建历史、专制主义的遗毒对我们党在思想政治方面的影响,使我们没有能够迅速地把党内民主和国家政治社会生活的民主制度化、法制化,这就成了党内个人专断、个人崇拜现象滋长的土壤,“文化大革命”一经发动起来也就很难加以制止了。
相关报道:
相关新闻
作者:
石仲泉
编辑:
梁昌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