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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梦麟婚变:引胡适关注,惊动蒋夫人(组图)
2007年10月30日 14:29《万象》杂志投票数: 顶一下  【

1920年3月,胡适(右二)同蔡元培(左二)、蒋梦麟(左一)、李大钊(右一)合影。

四月十日,蒋梦麟对记者发表谈话,指出:“……我鼓起勇气与徐贤乐女士结婚,希望再有一个幸福的家,来帮助我的事业。到现在一年多我失望了,我受到人所不能忍的痛苦,家是我痛苦的深渊,我深深的后悔没有接受故友胡适之先生(按:胡适已于一年前的二月二十四日去世了)的忠告,才犯下错误。我愧对故友,也应该有向故友认错的勇气,更要拿出勇气纠正错误。”徐贤乐则向记者出示各有关文件,埋怨蒋梦麟数月来避不见面,完全是“三男两女”集团挑拨所致。她坚持“结婚乃终身大事,是爱蒋博士人,而不是他的钱,当初嫁他,就是要做他的终身伴侣,所以决不离婚。”蒋梦麟同时把胡适当年写给他的那封长信,交给《中央日报》发表了。对于蒋梦麟这些做法,徐贤乐也不甘示弱,她在四月十六日的《联合报》上发表《我与蒋梦麟》一文,否认她与蒋梦麟已构成了离婚条件,她强调蒋梦麟是个忠厚的人,要离婚完全是受人挑拨所致,而非他的本意。文分“画眉之乐”、“白首之旅”、“意外之波”、“胡适之函’、“婚礼之辩”、“成全之计”六小节,侃侃辩驳,深具文采。

这场婚变在当时闹得满城风云,时间长达三个月余,双方互相指责,各报则长篇累牍地加以报导,宛如一出高潮迭起的连续剧,它更成为文人间谈论的话题。其中有马五先生(雷啸岑)将袁枚咏《马嵬坡》的诗句,改为:“到底先生负旧盟,金钱为重美人轻,徐娘解得夫妻味,从此人间不再婚。”他是同情徐贤乐,但对于事实则有失偏颇的。把“金钱看得太重,而失去夫妻之情者”,应该是徐贤乐,而非蒋梦麟。所谓“因财失义”,这对徐贤乐而言,已非头一遭,而整个发展过程,都不幸地为胡适所言中了。

作者: 蔡登山   编辑: 刘志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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