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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适先生
当时蒋梦麟曾答应陈诚不和徐贤乐结婚的,如今他自己却变卦了。为此他在七月间给陈诚写了一封长信,除申述自己“非立即结婚不可”的理由外,还极力为徐贤乐辩护。
蒋梦麟也知道反对的人多势众,不便举行公开婚礼,而改采家庭式秘密婚礼,于是在一九六一年七月十八日在台北市临沂街陈能家中举行。陈能的太太是徐贤乐的亲侄女。婚礼极为简单,由端木恺律师证婚,郑曼青、居浩然分任双方介绍人,双方在结婚证书上用了印,婚礼就算完成了。
次日各报争相报导,蒋梦麟在接受《中央日报》的访问时说:“一个人健全的生活,理智、情感、意志三者,必须适当平衡,缺其一,即失其平衡。果尔,则无论为学或办事,其动力便受削弱。我自陶曾谷女士去世以后,感情即无所寄托,故不得不求一对象,以保持我多年奋斗的精神。我相信徐女士,就是我适当的对象。”报纸并引用了徐贤乐的“有感蒋梦麟的款款深情,并陶醉于这位老教育家的灵毓才气”的话语,他们“希望新妇徐女士是一个‘贤内助’,使蒋博士享受室家之‘乐’,则过去一番小小波折,便成为愉快的回忆了”。
事已至此,胡适自是无话可说了,我们翻看胡适的日记,他对此事不曾有一字之评论,只贴了七月十九日的《中央日报》、《新生报》、《大华晚报》,二十日的《联合报》等七份剪报,外加对蒋梦麟生辰年月日考证。但可惜的是胡适考证出蒋梦麟的生日是一八八五年一月二十日,其实正确的是一八八六年一月二十日。所以结婚时蒋梦麟是七十五岁,而徐贤乐也已五十四岁了。徐的年龄除《中央日报》报导正确外,余皆错误。
作者:
蔡登山
编辑:
刘志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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