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各方声势浩大的营救浪潮下,面对强大的舆论压力,京师警察厅于9月16日作出了释放陈独秀的裁决:
“查陈独秀以传单煽人为乱,殊属违法,既据联名列保称无别情,看押三月有余,查察尚知悛悔,姑念系属学子,拟从宽准予保释。惟其不知检束,殊有破坏社会道德,拟仍按豫戒法第三条四款,施以豫戒。”
1919年9月17日,在监狱拘禁近百天的陈独秀,终于回家了。
按照豫戒法规定,出狱后陈独秀的行踪仍旧受到警察署的严密监视。由于陈独秀住所位于中一区,中一区警察署需按月填表呈报陈独秀的行为。档案中记载,一次,一名石姓警员,因接到上级电话问询陈独秀是否在京时,因茫然不知而以“有失职责”给予“记大过一次”。
尽管并没有获得完全的自由,走出监狱无论如何也是值得喜庆的事情,大家都为陈独秀的释放而高兴和鼓舞。李大钊、刘半农、胡适、沈尹默等同人在《新青年》发表白话新诗,欢迎他的出狱。李大钊在《欢迎独秀出狱》中写道:
“你今出狱了,我们很欢喜!他们的强权和威力,终竟战不胜真理。什么监狱什么死,都不能屈服了你;因为你拥护真理,所以真理拥护你。
你今出狱了,我们很欢喜!相别才有几十日,这里有了许多更易;从前我们的“只眼”忽然丧失,如今“只眼”的光明复启,却不见了你和我们首创的报纸!可是你不必感慨,不必叹惜,我们现在有了很多的化身,同时奋起;好像花草的种子,被风吹散在遍地。
你今出狱了,我们很欢喜!有许多的好青年,已经实行了你那句言语:‘出了研究室便入监狱,出了监狱便入研究室’。他们都入了监狱,监狱便成了研究室;你便久住在监狱里,也不须愁着孤寂没有伴侣。”
出狱后的陈独秀,重新开始集中精力编辑贻误多日的《新青年》,11月15日出版了六卷六号,12月1日又出版了七卷一号。1920年1月底,仍旧受到监视的陈独秀,假称去拜访胡适,经友人协助顺利脱身,离京赶赴上海,彻底获得了人身自由。北京市档案馆藏有2月14日,离京的陈独秀致京师警察总监兼老乡吴炳湘函,信中写到:
“夏间备承优遇,至为感佩。日前接此间友人电促,前来面商西南大学事宜,匆匆启行,未及报厅,颇觉歉仄,特此专函补陈,希为原宥。事了即行回京,再为面谢。敬请勋安。”
在这封信中,陈独秀三个多月的牢狱生活被轻描淡写一笔掠过,文笔犀利诙谐,为后人所津津乐道。
■ 本版五四运动馆藏史料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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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荣华
编辑:
刘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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