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9年吴法宪揭发黄克诚“贪污”黄金
2009年02月24日 08:25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 【打印已有评论0

翁徐文,1926年参加革命,1927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先后参加过湘赣边秋收起义、江西苏区历次反“围剿”、二万五千里长征、抗日战争、解放战争,他的工作是经管钱财。翁徐文为人老实,一贯廉洁奉公。虽然是在动荡的战争环境中,但他保管公家财产始终坚持必要的手续,钱财来往均由会计、出纳两个人经手,而且要有证明人。

“黄金案”审查历时四年,多年前的老账,一张一张翻了个底儿朝天,清清楚楚,什么问题也没有查出来。1963年9月,中央工作组再次来湖南长沙,召开三次调查会。1947年为东北银行押送黄金的西满军区供给部警卫班班长张正鸿(时任湖南省嘉禾县税务局长)提供了详细证词,并得到同行的付景毅(翁徐文秘书)、周利(会计)等人的证实。中央工作组宣布:经过调查和核对账目,这些黄金没有问题。

黄克诚回忆:查了半年,什么问题也没有查出来,最后不了了之,不再提这事了。我由此得以解脱被诬陷的罪名,这真得感谢翁徐文的谨慎作风。“文化大革命”中,原本查清楚的“黄金案”又被重新揪出来,虽然没有再逼黄克诚交代“黄金案”,但押送黄金的警卫班班长张正鸿受到牵连。翁徐文更是被说成黄克诚的“黑干将”,遭到抄家、批斗,最后被关进牛棚。

1979年,总政落实政策办公室的徐厚田处长复查黄克诚一案,发现1966年7月专案组曾上报《关于黄克诚同志反党问题的审查报告》,给黄克诚戴了六顶大帽子,上纲上线,但中央没有批。徐厚田认为,把黄克诚的一些正确意见说成是反党反社会主义,事实证明是错误的,所以很快就解决了。黄克诚对总政起草的复查结论表示满意。

1979年7月2日,中央组织部关于翁徐文等受所谓“黄金案”牵连问题的结论:翁徐文同志,抗战时期任新四军三师供给部部长,解放战争时期任西满军区供给部部长,现任湖南省纪委副书记、省政协副主席。1959年中央审查黄克诚同志的问题时,对所谓“黄克诚同志把持经济摊子”问题,即对所谓黄克诚同志贪污黄金问题,立案进行审查。1963年“黄克诚同志专案组”曾对西满军区供给部炼、缴黄金问题及其他经济问题找翁徐文、付景毅、张正鸿、周利等有关同志进行调查,当时翁徐文同志对“经济摊子”问题和炼、缴黄金问题向组织上讲清楚了,“黄克诚同志专案组”经过多方面的调查和核对账目,证明翁徐文同志讲的情况是实事求是的,证明黄克诚同志没有贪污黄金问题,翁徐文同志所负责的经济账目是清楚的,没有贪污问题。特此结论证明。凡因所谓“黄金案”受牵连的同志都应予以纠正,恢复名誉。

1980年5月5日,黄克诚秘书丛树品打电话给徐厚田,说最近黄老谈到总政给他作复查结论时,表示感谢组织上对他的关心。黄老说过去有人说他贪污一万两黄金,这问题早已清楚了。可是到1960年军委扩大会议期间,萧某给中央写信,仍说黄克诚贪污17两黄金和几千元。这封信在军委扩大会上印发了。对此,黄克诚提出三点意见:一、请萧某向中央提出撤回那封信。二、如果萧某坚持不撤,那就把问题搞清楚。三、如果组织认为可以不撤,那么黄克诚自己要写个声明。总政治部主任韦国清,副主任梁必业、黄玉昆、史进前认为:黄老意见似应考虑,由萧某来办。最终给黄克诚彻底摘掉了贪污黄金的帽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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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蔡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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