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国藩与天津教案:谣言导致的大灾难[组图]
2008年12月22日 11:07国家历史 】 【打印

1902年,北京,法国使馆代办等与中国绅士及在华传教士合影,在不同的时代,斗争与和平共处也交替着。资料图片

一个时代,就这么改变着一个人;而在被改变之后,他不仅无力、也不再企图改变这个时代。他在事功方面倾注了太多的心力,这就注定了他要被时代所局限;他成为这个时代的集大成者了,然而他身上汇集的,不仅有美好与坚韧,还有局限和狭隘……

在中国历史上,他是仅有的一个“立功”、“立德”、“立言”三不朽的圣贤,但他不仅是最后的圣贤,也是最不起眼的圣贤。正如风雷激荡的春秋可以成就孔子,而养士百年、气象开阔的两宋,可以造就朱熹那样,那个万马齐喑、死气沉沉的社会,只能造就这么一个世俗、世故、烟火气十足的完人。他后来赖以传世的《家书》、《日记》以及前往天津前夕的遗嘱,无不证明了这一点。终其一生,他都是一个儒家人物,只不过青年为“士”、中年为“大夫”,而到了晚年,他开始向最初的来处、向一个老年农夫或者说寻常乡绅回归罢了……

至少,在天津教案的处置中,他处处表现出乡绅的、近乎族长的态度。

无力回天

在天津教案的处置中,他的一系列手笔都让参与斡旋的总税务司罗伯特·赫德感到难以置信。后来,赫德以一长串刺耳的词汇评价曾国藩,“优柔寡断”、“被评价过高的人物”、“与他的崇高声望名不副实”、“才能不过平庸而已”……一句话,在赫德看来,曾国藩老朽而昏聩,他对外部的世界一无所知。

比如惩治凶犯。7月17日,法国驻华公使罗淑亚抵达天津,与曾国藩会晤。在厚葬死者、重修教堂、追究地方官责任的要求面前,他均无异议。但他强调,在确认凶手方面,该案有其特殊性,“常例群殴毙命,以最后下手伤重者当其重罪。此案则当时群忿齐发,聚若云屯,去如鸟散,断不能判其孰先孰后,孰致命,孰不致命”……

他由此提出了一个让罗淑亚、让罗伯特·赫德目瞪口呆的意见:他说,“拟一命抵一命”,既然洋人被殴毙命20人,那么,中国官府也处决20名案犯好了。

这种东方式的自我惩罚,让人想起广漠乡土里的宗族械斗。对此,罗伯特·赫德谈到,他“似乎是在一个祠堂里和另一个族长对话”。

又比如地方官的追究。初晤罗淑亚时,曾国藩日记记载,“辞气尚属平善”、“无十分桀骜要挟之象”。然而,仅仅两天以后,因为英国公使威妥玛的上下其手,罗淑亚骤然翻脸,他要求赔银50万两、处决全部凶手,并处死天津知府张光藻、天津知县刘杰和直隶提督陈国瑞。他并诉诸以战争威胁:倘若十日内不予回复的话,“已驶抵红海的法国第三舰队,以及已启航的英国加尔各答舰队,将炸平天津,进攻紫禁城”(莫尔斯·巴劳,《中华帝国国际关系》)……

对此,除了就事论事,曾国藩什么也不答应:他同意将张光藻和刘杰“交部议处”,但这只因为教案前夕,他们曾张贴布告,宣称有两名人贩子“受人嘱托”、从而助长了谣言的可信度;他们应为此负责。但他们的刑罚不应该是杀头。曾国藩说,倘若法国人进一步逼迫他,他将“惟守死以持之”……

又何止于此?10月5日,当张光藻、刘杰被发配到黑龙江“效力赎罪”时,曾国藩先是让幕僚赠银三千两;此后,他又多方张罗,筹集了一万两银子,以安顿他们的家属。据说,在他们前往满洲前夕,曾国藩与他们促膝长谈,而他们也不怨恨曾国藩……

更加让人目瞪口呆的,还在后头呢!9月18日,在判决冯瘸子等15名案犯后,曾国藩急急奏报,其中一个叫“穆巴”的案犯,系属误判,“(但)又抓获范永一犯,自承杀人……以范永替穆巴”;而10月19日,当20名案犯在天津被集体处决后,曾国藩或担心其中必有冤枉,或多少产生了怜悯之心,他决定赔付每家抚恤银五百两……

凡此种种,无不让赫德觉得他面对的是“一块古老世纪的活化石”、“有着一种令人窒息的霉烂味道”。那么,赫德知道么?那个右眼微眯、精神委顿的老人,不仅是传统社会的“最后一个圣贤”,他还是西方物器的最初引进者。在那个华洋杂处、两种文明初遭遇的年份,他绾接了二者,并成为后来渐行渐远、沧海桑田般剧变的起点。

他的转折从1860年开始。此前,广州入城纷争初起时,他遥为议论,“自古称国富者,以地大为富;兵强者,以人众为强……英夷土固不广,来中国者人数无己,欲恃虚声以慑我上国”;他并且预言,“此次角斗,彼必不能坚守”。如果说这些论调折射了他和众多士大夫的相近与相似的话,那么,不久后一连串的残酷事实,则让他食不甘味、寝不安席:火烧圆明园时,他“为之悲泣,不知所以为计”;《北京条约》签订后,他“阅之不觉呜咽”。次年秋天,他的日记记载,“四更成眠,五更复起,念(夷人)纵横中原……为之忧悸”(《曾国藩日记》,咸丰十一年十月初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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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丁三   编辑: 梁昌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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