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年吴法宪
旁听席上的许多军人,都禁不住擦着自己涌出的眼泪。
特别法庭的法官们都为此流下了悲痛泪水。整个法庭的听众全被激怒了。
也许是感到众怒的威慑,也许是人性在心灵中开始复活,也许是感到自己的罪恶太深,也许是感到自己欠下人民军队广大干部群众的血债太多,吴法宪在法庭上也哭了。他一把鼻涕一把泪地哭着,不时掏出手帕来擦着,不时看看面前的证人。
一切都摆在了面前,一切都不用再说了,吴法宪在事实面前低头认罪。
3、
吴法宪最怕特别法庭判他死刑
1980年12月6日,特别法庭第二审判庭就诬陷、迫害罗瑞卿一案审问吴法宪。特别法庭的法官一共三十一名,加上一名特别法庭庭长和三名副庭长,一共是三十五名,虽然是分为两个审判庭对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的十名主犯进行审判,为了法庭最后合议时能提出各自的意见,在审判中两个法庭的审判员还相互进行听审。在参加第二审判庭审判吴法宪的时候,贺龙的夫人薛明和罗瑞卿的夫人郝治平坐在旁听席的前排位子上,不时还相互说话,有时又用手帕擦着眼泪。
审判员翟学玺问吴法宪:“你是怎样参与林彪、叶群、黄永胜等人诬陷、迫害罗瑞卿总参谋长的?”
被告人吴法宪答:“我给林彪写过两次信。一次是1965年12月份,林彪、叶群叫我写刘亚楼(原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司令员)在逝世前讲过的一些对罗瑞卿不满的话;第二次是在1968年8月20日,我和黄永胜两人联名写了一封信给叶群,信里诬陷罗瑞卿十分狡猾,可恶至极,是罪大恶极的反革命分子。这话我是根据林彪、叶群搞的一个材料写的。”
法庭出示了1965年12月25日吴法宪诬陷罗瑞卿,写给林彪的信。
吴法宪看后供认,信上的毛笔字,是他亲自修改的,亲自签的名。
法庭宣读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保卫部第二百五十八号鉴定书,技术鉴定证明:
1965年12月25日署名吴法宪关于“罗瑞卿问题”给林彪的信,其中用毛笔修改,添写的十处,包括签名,是吴法宪的笔迹。
相关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