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介石
第三、雷法章报告中已指出“此项公民投票,据称为外蒙人民重向世界表示独立愿望之志。故此项过程,纯属掩耳盗铃之举”等语,则所谓“公民投票”之说,在国民党大员眼里,也是不足采信的假戏,这一点自为蒋介石所深知。深知而要瞒天过海,就只好封锁真相。于是:“因原报告系属秘密文件,政府始终未予公布。是以除外交当局外,鲜有知悉其内容者。”而雷法章“在蒙时慎重行事,归国则忠实报道。惟除书面报告政府,并口头备供咨询外,对外未发表任何谈话或书面声明,借保机密。即如中央大学与中央政治大学,曾数次邀请,做公开讲演,均经婉谢。而奉最高当局面谕,预定在中央纪念周之报告,亦未果行”。为什么如此?原因无他,蒋政府要卸责,要骗中国人民,说外蒙古不是我要它独立的,乃是经由“公民投票”独立的。如今“公民投票”既是假的,则外蒙古独立即失其依据。外蒙古不独立,蒋政府就不能完成卖国的壮举了,所以只好一切遮盖。雷法章当然也不敢吭气了。
毛以亨《俄蒙回忆录》中说外蒙古“公民投票”,四十九万合格投票人,参加者有百分之九十八,一致赞成独立,但是雷法章说:“外蒙古的公民投票,是一件法律的滑稽剧,不仅外蒙政府自己知道、我们知道,甚至于世界各国又哪有不知道的呢?我们的论断,绝不是主观的偏见,是有具体的事实与理由为根据的。”(雷法章《故国河山话外蒙——民国三十四年库伦视察记》载《中外杂志》)蒋经国在《风雨中的宁静》也承认“关于外蒙古的独立问题——实际就是苏联吞并外蒙古的问题”,也知道中国的“国民”“一定不会原谅”、中国的“国民”一定会说蒋介石的国民党“出卖了国土”,正因为有这一清楚知道,所以国民党要一切遮盖,想用“先立密约”、“公民投票”种种的方式,来达到既卖国又脱罪的目的。但是,正如苏联独裁者所说:“人民的眼睛是雪亮的。”蒋介石辛苦多年的张为幻,最后还是落得个欲盖弥彰。连雷法章自己,在蒋介石死后、在信基督教走火入魔以后,都要小心翼翼地把内幕抖了出来,使我们恍然当时的一些真相。这真是“主耶稣”的“奇迹重现”了?选(雷法章曾写《奇迹重现》一文,发表在《基督教论坛》,特此借喻一下。)
王世杰从苏联卖国回来,说这个条约可保中苏三十年的和平,要求顺利通过。一九四五年八月二十四日,九十九位国民党训政时期的立法委员,在重庆国民政府大礼堂集会,由院长孙科宣布赞成的立委请起立的时候,九十五位站了起来,只有四个人反对。于是,国民党总裁、国民党外交部长卖国以后,国民党立法委员也卖国了。第二年,孙科在留美同学会讲“亲美乎?亲苏乎?”有这样的说话:
订此条约我们的损失已很大了,但能以三十年友好条约的代价,在三十年中让我们埋头苦干建设起来,则失之东隅,收之桑榆,也还值得。待三十年后,中国强大了,收回损失,尚未为晚,用远大眼光研讨这个条约,所以终于批准了。(《中央周刊》中央日报出版)
好个“三十年”的“远大眼光”?选何必三十年呢?苏联第一年就给了蒋介石好看。苏联军队在东北奸、掠,孙科在文章中也抱怨,为了避免纠纷,中国政府虽有充分的理由,也装哑巴不说话。
苏联既已违约背信,而蒋介石的外交部仍不知采取行动,还在“仍一向恪守其由此约产生之一切义务”呢?选签订卖国条约后两年——一九四七年五月二十二日,王世杰在国民参政会报告,还说:“关于中苏关系,中国政府在过去一年中,系依照参政会之决议,努力求中苏友好同盟条约之严格履行。”还说这种傻话呢?直到被苏联耍得七荤八素之后,才在一九四九年,发出《宣布与苏联断绝邦交之声明》,后又在联合国提出控苏案。其实控苏的理由,早在四年前——一九四五年——就已成立,但是为什么要到一九五三年那么晚、那么迟才表态废弃中苏友好条约呢?原来一九五三年二月二十日美国总统艾森豪威尔向国会要求通过废止二次大战的秘密协定,三天以后,台湾这边就废了约。一九五三年二月二十四日《新生报》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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