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回应“甲流重症缺救治” 指政策已明确费用
2010年01月20日 07:34北京青年报 】 【打印共有评论0

卫生部指现政策已明确 甲流患者救治费用问题

本报讯 应对甲流联防联控工作机制综合组有关负责人昨天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国务院有关部门高度重视甲流患者医疗救治工作,采取了切实措施解决医疗救治费用问题。

据介绍,卫生部等去年先后印发了《关于甲型H1N1流感医疗救治费用问题的通知》、《关于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甲型H1N1流感防治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支持甲型H1N1流感防治工作的通知》。以上三个文件均对甲流患者的医疗救治费用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对于已经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甲流患者,进行医学排查和治疗的费用通过上述三种制度按照规定予以报销。对于尚未参加上述制度的患者,或经上述制度报销后个人医疗救治费用负担仍较重的贫困患者,可通过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帮助解决。

背景

钟南山炮轰重症救助“扯皮”

据《广州日报》报道 钟南山前天指出,现在在国家层面上仍缺乏对甲流重症患者的救助机制,“因为在全国不少省都有甲流重症患者因为经济困难而导致治疗困难的情况”。

他认为,甲流重症患者的救助机制问题“要马上解决”,之前亦曾在内参上向国务院提出这个问题,“但讨论来讨论去,据我所知现在在国家层面上还没落实”。他透露,相关救助机制本该由卫生部调控经费,可卫生部没有额外的经费,所以交给了社保部门做。“那边说调研调研,但已经调研了一个月还没调研出个结果。现在就在社保部门和卫生部门之间扯皮,还没有理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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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汪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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