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星号货船3名获救中国船员将回国
2009年02月25日 01:48北京晨报 】 【打印已有评论0

晨报讯(记者 朱烁)俄罗斯官方对“新星”号货船沉没事件司法调查已经结束,预计将于27日对外公布调查结果。案件调查组组长昨天表示,已经认定中国船员没有刑事责任,印尼船长将以组织非法越境罪起诉。“新星”号货轮遇险事故中获救的3名中国船员昨天得到有关部门批准,准备离开俄罗斯远东港口纳霍德卡回国。

经过10天的紧张调查,“新星”号货船案件调查已经结束。俄罗斯“新星”号专案调查组组长、符拉基沃斯托克海上交通运输检察院检察长朱可夫昨天接受凤凰卫视采访时说,检方认为包括3名获救中国船员在内的“新星”号货船成员没有触犯俄罗斯海上运输法律。印尼籍船长在遇险过程中处理得当、组织人员撤离有序、发出求救信号及时,同样没有触犯海上运输法律。他强调,3名中国船员待正式结案后就能回国。

现年60岁的印尼船长手部严重冻伤目前正在医院接受治疗,俄罗斯方面已经根据《俄罗斯联邦刑法典》第322条第1款(非法穿越俄罗斯联邦国界)对该船船长进行刑事立案。按照该条款规定,船长至多可能被判两年有期徒刑。

记者从中国驻俄罗斯大使馆获悉,当地时间昨晚,中国驻哈巴罗夫斯克总领馆官员亲自驾车送3名船员前往机场准备回国。

(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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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朱烁   编辑: 贺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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