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称中国遇险海员将不受法律追究 近期可返乡
2009年02月24日 18:14环球时报 】 【打印已有评论0

环球时报特约记者李秋恒报道,俄罗斯“新星号”专案调查组组长、符拉迪沃斯托克海上交通运输检察院检察长朱可夫24日表示,中国遇险海员将不受到法律追究,近期将可返乡。

据香港凤凰卫视24日报道,朱可夫指出,“新星号”货轮印尼籍船长在货轮遇险后,组织船员下水离船措施得当,海上检察院将不追究刑事责任。不过,报道说,俄军事检察院已宣布以组织非法越境罪准备对其实施正式起诉。

报道说,从海上安全运输层面,经过十天的紧张细致调查,检方认为,包括被救3名船员在内的“新星号”人员没有触犯俄海上运输法律,“新星号”货轮印尼籍船长在处险登救生筏过程中,处险得当,人员撤离有序,发出求救信号及时,俄方认为,没有触犯俄国海上运输法律。朱可夫强调,中方被救船员待正式结案后,便可返乡。

朱可夫还强调说,至于“新星号”事件与中俄友好的两者关系简直就是幼稚园里发生的故事,“新星号”有没有挂中国国旗,船长却是在5家国际航运公司兼职的印尼航海家,只有部分船员是中国人,印尼人。但是专家仍对俄边防炮船在发现另一艘救生筏后的5具尸体后,没有及时打捞表示疑问。俄方的理由是当时海区风浪实在太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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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秋恒   编辑: 郭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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