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星号船东要求俄方道歉赔偿 称俄方漠视生命
2009年02月24日 02:44北京晨报 】 【打印已有评论0

北京晨报2月24日报道日前,俄罗斯使馆称俄罗斯执法部门已经根据俄罗斯刑事执法条例,对“新星”号船长NazwirAdi(印尼籍)立案调查,昨天新星号船东就此再发声明,希望俄方按照法律正当程序审理调查。声明中明确说,俄军舰有时间拍摄很多近距离照片,却没放救生艇救人,严重违反海上人命救助公约,对8名船员遇难负有百分之百的责任。

俄外交部船长被立案调查

22日,俄罗斯使馆公布俄罗斯外交部发言人涅斯捷连科就“新星”号货船沉没事件的答记者问,称俄罗斯执法部门已经根据俄罗斯刑事执法条例,对“新星”号船长NazwirAdi(印尼籍)立案调查。这是俄罗斯外交部对“新星”号沉没事件第二次发表声明,声明中补充了“新星”号沉没的原因和具体细节经过:搭乘7名失踪中国公民的救生艇是一条无篷救生艇,不适合在风暴和低温条件下使用。因此,无篷救生艇立刻充满了冰水,部分船员当时就被水冲到海里。涅斯捷连科在声明中表示,目前,俄罗斯联邦有关部门正在继续对此事件进行调查。根据俄罗斯刑事执法条例,执法部门已对“新星”号船长刑事立案。

新星号船东称俄方应道歉赔偿

吉瑞祥船务(香港)有限公司昨天通过电子邮件再次发表关于“俄罗斯击沉“新星”号事件的声明”,称俄方不采用公开调查方式,拖延调查结果,一味推卸责任,公司表示强烈抗议。“新星”号虽在俄罗斯港口卸货期间一再受到刁难,但船长在期租人的同意下决定离港是不妥的。然而,未清关离港与船毁人亡之间没有必然联系。导致船毁人亡的是俄方对“新星”号的炮击行为和对人员的救助不力,这是俄方无法否认的。俄方已对“新星”号船长刑事立案,希望俄罗斯司法机关按照法律的正当程序对船长进行调查。

“新星”号作为一艘商船,从事的是正常的海上运输,在驶离俄罗斯港口的时候,没有运载任何走私货物或偷渡人员,更不可能对俄罗斯的国家安全造成任何威胁,而俄方违反国际法的规定,在公海上对“新星”号长时间开火,完全没有顾及船上人员的生命安全,这是对人权的无情践踏,应当受到国际社会的一致谴责。

公司的声明中特别提出,由于俄方击毁了救生艇的操作系统,16名船员被迫使用救生筏逃生。而俄边防部队的两艘舰艇近在咫尺,甚至拍摄了多张近距离的照片,却一直没有放下救生艇救人,导致8名船员遇难。俄方的行为,严重违反海上人命救助公约和国际惯例,对8名船员遇难负有百分之百的责任。

俄方没有对面临沉没危险的“新星”号进行积极有效的救助,导致该轮沉没,对此,俄方也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公司希望俄罗斯政府停止推卸责任的错误做法,尽快将事实真相公之于众。希望俄边防部队立即书面向遇难者家属道歉,并尽快赔偿因其严重错误行为造成的人员和财产损失。

俄媒体中国船员短期不能回国

目前,获救人员目前都在纳霍德卡市的“远东”宾馆安置,身体状况良好。俄罗斯“第一频道”报道说,短期内他们未必能顺利回到祖国去。据报道,俄边防军在七层的楼道两端设岗,未经允许不得去见中国船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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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朱烁   编辑: 汪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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