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明洋船务有限公司否认为“新星”轮运营者
2009年02月23日 09:16南方都市报 】 【打印已有评论0

凤凰网资料图:该船在国际海事组织注册资料原文如此,目前该船身份扑朔迷离。

沉船事件发生后,凤凰网报道,货船“新星”号的运营者为广州明洋船务有限公司(MING YANG SHIPMANAGEMENT GUANGZHOU)。昨日该公司在广州向记者证实,他们所有船只均为内河船只,不具备远洋航行的能力,对网上的报道表示十分不解。

凤凰网报道,根据国际海事组织的注册资料显示,“新星”轮是船长98米、船宽15.8米、吃水5.9米。船主为浙江通宇船务有限公司,运营者为广州明洋船务有限公司,悬挂塞拉利昂方便旗。

昨日下午,在广州明洋船务有限公司所在地、越秀区沿江中路江湾商务中心,该公司行政办主任陈卓莹小姐表示,该公司是一所内河船运公司,旗下两艘船均为1200吨级的内河船只,而进行远洋航运的货轮最少以万吨级计算的。

该公司的老员工王小姐也证实,该公司拥有的明洋001号、明洋002号,目前仍然停泊在新沙港内,而且每艘船上都规定安装GPS定位器,因为他们对每只船的位置都心中有数。“可以肯定地说,我们没有船在海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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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吴广宇 梁炜培   编辑: 唐毓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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