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检察官坚称“新星”号船长应负全责
2009年02月20日 15:24环球时报 】 【打印已有评论0

环球时报特约记者梁小逸报道 “新星”号货船日前被俄边防军击沉并导致多名船员失踪并可能遇难,造成此悲剧的原因成为关注的焦点问题。负责调查此事的俄滨海运输检察院院长高级助理斯韦特兰娜·奥古涅维奇今天表示,“新星”号船长应承担全责。

俄罗斯新闻网2月20日报道,斯韦特兰娜·奥古涅维奇是俄滨海区国际运输调查科专门负责“新星”号货船一事的检察官。报道说,在恶劣天气条件下,“新星”号主发动机发生故障,船舱进水,船长命令船员弃船逃生。

斯韦特兰娜表示,根据符拉迪沃斯托克海上救助协调中心值班日志显示,“新星”号船员是在当地时间2月15日8:20分弃船并登上救生艇的。该日志同时记录说,第二艘救生艇没有任何遮盖,这导致大量海水涌入。报告显示,那时水温是1-2度,海风25-28米每秒,浪高7-8米,根本无法救助。斯韦特兰娜还表示,失踪船员如果没有穿专门保护服最多只能坚持45分钟。

斯韦特兰娜说:“根据一获救中国籍船员李光昭(音译)所说,每位船员都是自己决定使用何种逃生用具的。而且所有船员无一人穿潜水服,主要是怕给行动带来不便。斯韦特兰娜证实,在搭救第二艘救生艇时发生了侧翻,所有船员都掉入大海。

她表示,等负责搜救工作的“天青石”号返回时会进一步询问相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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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梁小逸   编辑: 郭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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