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在线消息(记者张哲、李宁静):在丹麦首都哥本哈根举行的《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会议暨《京都议定书》缔约方第五次大会19日落下帷幕,大会通过了不具法律约束力的《哥本哈根协议》。
这份有12项内容的协议指出,气候变化是当前面临的主要挑战之一。各国强调将通过强大的政治意愿,根据“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紧急应对气候变化。为了达成公约规定的控制大气温室气体浓度的最终目标,应把温度上升的幅度控制在2摄氏度以内,要加强长期合作行动应对气候变化。协议就发达国家实行强制减排和发展中国家采取自主减缓排放行动作出了安排,并就全球长期目标、资金和技术支持、透明度等焦点问题达成广泛共识。协议规定,到2020年,发达国家应通过不同渠道,为发展中国家每年筹资1000亿美元。应建立哥本哈根绿色气候基金,为发展中国家提供减排、适应、能力建设、技术开发与转让的支持。应建立技术机制,支持各国自主采取的减排行动。根据有关规定,协议应交由各国立法机构审核签署,并在2010年《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十六次缔约方会议上得到批准,成为一项法律文件,于2013年开始实施。
联合国秘书长潘基文当天表示,他对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目前取得的成果表示满意,本次会议朝着正确的方向迈出了一步,希望能在2010年使之成为一项有法律约束力的气候变化协定。他说,气候变化影响着每一个人,需要采取非常广泛的措施予以应对。有100多个国家的领导人参加了这次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会议在很多问题上取得了一致,为下一阶段的工作打下了很好的基础。潘基文说,在未来一段时间,摆在各国面前的有三项任务,一是争取在未来一年内实现签署一项法律协议;二是必须启动哥本哈根绿色气候基金,为发展中国家提供资金;三是就更为雄心勃勃的减排目标达成一致。
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秘书处执行秘书德博埃尔说,必须诚实面对所取得的成果,如果要想实现把气温上升的幅度控制在2摄氏度之内,全世界必须付出更大的努力。现在有了一个一揽子计划,可以行动了。不过,这份协议只是一份意向书,还不是一份真正意义上的法律文件。他指出,现在的挑战是把在哥本哈根达成的政治意向转变为真正的行动。世界自然基金会的全球气候行动项目负责人卡尔滕森认为,在保护地球免受气候变化影响的时候,不全力以赴是不行的,应对这样一场危机,必须要通过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的合作,寻求一条崭新的道路。
本次会议是从12月7日开始举行的,来自193个国家的代表团参加了大会。在会议期间还举行了领导人会议。包括中国总理温家宝在内的各国领导人参加了会议,对推动会议通过《哥本哈根协议》起到重要作用。据悉,联合国气候变化公约秘书处将在2010年5月在德国波恩进行新一轮气候变化谈判,在2010年12月在墨西哥首都墨西哥城举行公约缔约方第十六次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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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哲、李宁静
编辑:
缪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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