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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2001年 一中国人在靖国神社写抗议标语被捕
2008年01月17日 13:51中国新闻网 】 【打印

中新网东京2001年8月24日消息:8月14日夜,在获悉小泉首相参拜靖国神社的消息后,在日中国人冯锦华怀着民族义愤,孤身赶赴靖国神社,用红漆喷写抗议字样,被警方以“损害物件罪”当场逮捕。目前,冯锦华急需获得法律援助。

日本华文《东方时报》记者对此一事件的具体经过,作了深入调查和采访。

图为冯锦华与律师交换意见 中新社陶光雄/摄

冯锦华结审后在法院前留影 以纪念这次难忘的经历 中新社 陶光雄/摄

据报道,冯锦华居住在日本琦玉县琦玉市,今年31岁,中国山西人,来日多年,毕业于东洋大学法学部,持“人文知识、国际业务”工作签证,在东京一家电话公司中国部就职。日前,警方已去他就职的公司调查他的情况。

据熟悉冯锦华的朋友介绍,8月14日晚,冯锦华回到家中,从英特网上,看到了小泉首相参拜靖国神社的消息,非常愤怒,并当即决定要以实际行动表达在日中国人的义愤。当晚10点10分,他从住处赶到靖国神社,在靖国神社侧门的一个石雕底座上,用红漆喷写了“该死”的字样,以示抗议。冯锦华的这一行动,被日本警方以“损害物件罪”为由当场拘捕,现被拘留在东京麴町的警察署内。

据悉,冯锦华的太太目前还在中国的太原市,正怀孕,预产期是8月24日。至今为止,他的太太还不知道自己的丈夫已在日本“出事”。

根据日本法律,警方对冯锦华的拘留的时间,可达10天,如果实施“再逮捕”,能延期10天,最多是20天的时间。在这期间内,将决定对冯锦华是起诉——裁判;还是免于起诉——释放。

冯锦华目前已与日本律师取得了联系,希望得到法律的援助。但聘请律师,尚需要费用。

一位法律界人士表示:警方对冯锦华一案的处理,可以“小事化大”,也可以“大事化小”。所谓“小事化大”就是由检察部门介入,对冯锦华进行起诉,直至由法庭给冯定罪判刑。所谓“大事化小”,就是考虑到此一事件的背景,亦即涉及到日中两国之间的历史认识问题,因此“从轻发落”,在法律规定的拘留期间内,在履行一定的法律手续后释放冯锦华。这位法律界人士强调指出,对冯锦华进行法律和道义援助,已迫在眉睫。

东方时报记者为此与中国驻日大使馆官员取得了联系。这位官员表示,使馆领事部已知道此事,并正关注着事情的发展。如果要领事部出面与当事人及日本警方接洽,必须先由当事人向警方提出要求,再由警方与领事部联系。(注:任何中国公民在海外被拘捕,均有权向警方提出与当地中国领事馆取得联系的要求)8月17日晚,记者已将领事部官员的意见,通过本报渠道转告给了冯锦华本人。8月20日,中国大使馆领事部官员已前往麴町警察署,与冯锦华会面。

一位旅日政治学者表示,冯锦华的抗议行动是出于义愤,他身陷囹圄,实在事出有因。在日中国人应该关注冯锦华目前的处境以及他今后的命运,并给予冯锦华法律及道义的援助。(钟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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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郭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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