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人涉扁案被起诉 元大马家很惨
2009年12月24日 15:48台海网 】 【打印共有评论0

台海网12月24日讯 扁案中与扁家金钱关系剪不断、理还乱的,要属元大集团创办人马志玲家族。马家为了并购国民党党营事业复华金控,一家子都受扁嫂吴淑珍的牵制,除了派人送2亿元(新台币,下同)现金入官邸求吴淑珍“别插手”,还协助扁家汇款,全家几乎都吃上洗钱官司。

据台湾联合晚报报道,特侦组起诉“马家帮”成员包括元大创办人马志玲、前总经理马维建、前营运长马维辰以及马家事业伙伴前元大证董事杜丽萍。

杜丽萍是特侦组侦办元大的最重要线头,去年11月扁案第一波起诉前,检察官一度以洗钱犯嫌重大向法院声押她,但事后裁定交保,她还闹出自杀传闻。

杜丽萍对元大曾进贡扁家现金,证词让元大涉案案情急转直下。特侦组去年11月27日首度搜索、侦讯她时,她坦承94年元大洽谈复华金合并案时,马维辰要她到吴淑珍家作客,表示希望元大并复华的事,请吴淑珍别插手,保持中立,让市场机制去解决,马维辰还要杜丽萍转话给珍,会给珍2亿元政治献金,用水果箱载去官邸。

马家和扁嫂搭上线后,2006年“红衫军”倒扁期间,吴淑珍和杜丽萍说有一批“东西”想请马家保管,杜丽萍于是和吴景茂、扁办前出纳等人,开着旅行车在国泰华银行见面,将7.4亿元钱载往元大花园广场藏放,由马维建招呼、搬钱,将钱汇往国外。

特侦组追查元大集团和扁家的关系,查出连马志玲、杜丽庄也牵涉其中,帮扁嫂进行海外投资理财,特侦组认为“马家二老”与涉案的“马家二代”就洗钱有行为分担,依法起诉;但有关马家给致、靓的600万元结婚礼金,虽引发舆情哗然,但检方并不论罪。

 您可能对这些感兴趣:
  共有评论0条  点击查看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凤凰网保持中立。
     
   编辑: 解文娟
更多新闻
凤凰资讯
热点图片1热点图片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