扁家贪污洗钱案 扁、蔡、马、辜家全起诉
2009年12月24日 15:48台海网 】 【打印共有评论0

台海网12月24日讯 特侦组办扁家贪污、洗钱案,今天侦结公告,检方依贪污职务收贿罪、洗钱罪起诉陈水扁夫妇等22人,另有5人经检方签分特侦字案后,认为罪嫌不足,予以不起诉处分。

据台湾联合晚报报道,起诉的名单包括陈水扁、吴淑珍、陈致中、陈幸妤、黄睿靓、马永成、吴景茂、陈俊英、蔡镇宇、马志玲、马维建、马维辰、杜丽萍、侯西峰、吕泰荣、吕和霖、李明贤 (前国泰世华董事长、涉湮灭证据罪)、辜仲谅、辜仲、邱德馨、郑深池、吴澧培。不起诉的有5人,分别是陈镇慧、杜丽庄、江松溪、杨南平和吴锡显,检方认为他们涉案事证不足,予不起诉处分。

这是特侦组自去年侦办扁案以来第四波结案、起诉,前三次分别在去年12月12日、今年5月5日及今年9月22日。

特侦组结案后,已达成内部共识─未来办案将不会再绕着扁案打转,“要侦办其它案件”,至于外界仍有疑问的扁家子女是否涉贪,还会有一小波案情待结案,以便对外释疑。

特侦组这次是以国泰世华保险室藏放12亿元的金钱来源追查犯罪,对于协助扁家“处理”现金的对象是否犯罪,争执多时,最后决定“从严”认定涉案者对洗钱犯罪的违法性认识,以及他们帮助洗钱的犯行,因此,国泰蔡家与元大马家都有人中箭落马。

比较特别的是,特侦组此次也以“豪宅洗钱”论述扁家如何藉置产将贪污所得赃款漂白,有前高兴昌监察人吕和霖等人被法办。

陈水扁夫妇一审已被判处无期徒刑,扁也被羁押迄今,目前二审进入审理程序,如果台湾高等法院合议庭心证不变,应可维持扁、珍贪污罪的最重量刑,因此,特侦组今天的起诉,没有具体求刑,起诉案件只关乎司法正义能实践多少以及贪扁涉案真相的积极发现。

据了解,特侦组自从去年声押、起诉陈水扁之后,即接获大量扁家在美国置产、投资大华超市的犯罪情资,检方侦结扁案后,还得透过司法互助追查扁家的洗钱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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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解文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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