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常委会《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执法检查纪实
2010年02月10日 16:35新华网 】 【打印共有评论0

新华网北京2月10日电 题:急台企之所急 帮台企之所需——全国人大常委会《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执法检查纪实

新华社记者 李寒芳 石永红 叶前

2010年新年伊始,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华建敏、严隽琪分别率队赴台商投资相对集中的广东、江苏和上海、福建,开展《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以下简称《保护法》)执法检查。

从1月13日至2月1日,检查组风尘仆仆深入一线,听取各地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汇报,走访十余家台资企业,召开多场台资企业座谈会,了解台企实情,倾听台商心声,急台企之所急,帮台企之所需,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只要是对台湾同胞有利的事情,只要是对促进两岸交流有利的事情……我们都会尽最大努力去做,并且一定努力做好”的讲话精神,受到广大台商的欢迎与肯定。

切实帮助台企台商排忧解难

这是全国人大常委会继1995年11月首次检查后,第二次就《保护法》开展的执法检查。1994年3月,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六次会议通过《保护法》,使台胞的投资、投资收益和其他合法权益有了专门的保障性法律。1999年12月,在广泛征求台商意见,深入调研15个台企集中区的基础上,国务院颁布了这部法律的《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了依法保护台胞权益的措施;各省市也陆续出台了“实施办法”,使台商投资保障的法律环境趋于完善。

十年过去了,两岸关系发生了重大深刻的变化,如何适应两岸经济合作的新形势、加强对台商合法权益的保护,是这次执法检查的出发点。而各地如何落实《保护法》及其《实施细则》,扶持台商走出国际金融危机带来的经营困境,是检查组此行最关心的议题之一。

台商云集的东莞曾遭遇了出口下滑的冲击。在和华建敏一行座谈时,东莞台商协会会长叶春荣说,最困难的时候,公司的股价曾一路跌到只有6元多新台币,但现在已经翻涨到24元新台币了。

像叶春荣的公司这样“触底反弹”的台资企业不少,助力之一正是大陆各级政府的扶持性措施。检查组了解到,为帮扶台资企业,东莞自2008年以来实施了“五个10亿”和“一个3000万”工程。前者分别用于台资企业转型升级、融资、科技创新、减负和创业,后者则用于设立台商担保公司,为优质台企融资提供担保服务。

听取汇报后,华建敏指出,保护台胞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是投资环境改善的重要内容。患难时刻见真情,两岸同胞血脉相连,经贸合作是能经受住考验的。

“我们台商在上海只要碰到困难,都能够由台办协调其他单位来帮我们解决。”在上海台商协会大楼举行的座谈会上,协会会长李茂盛说,金融危机来袭时,上海市台办特地接洽上海银行提供100亿元人民币的专用贷款,让台商在不景气时没有资金匮乏的忧虑。

在福建漳州,检查组听到了一组令人振奋的数字:2009年,漳州没有一家台资企业因为金融危机而倒闭,全市实际利用台资逆势增长达3.4亿美元,对台出口2.2亿美元,同比增加均接近4成。

检查行程中,华建敏、严隽琪在多次场合强调,在国际金融危机影响继续存在的情况下,要通过这次执法检查,急台胞台企之急,帮台胞台企之需,切实帮助他们排忧解难,增强信心,共渡难关,携手发展。

对台商服务要更广泛、细致、有效

第二代已经或准备接班,第三代正在大陆就读,自己是“新上海人”“新广东人”“新福建人”“新江苏人”。两个多星期以来,两个检查组在马不停蹄的检查行程中,多次听到台商这样定位自己的身份。

1月14日下午,达丰(上海)电脑有限公司的富士通笔记本电脑流水线旁一派繁忙的景象。“工人们一天工作多长时间”“适应上海生活了吗”……严隽琪驻足观看,不时关切地询问有关情况。

公司董事长黄健堂风趣地说:“阿拉上海人,回到台湾反而不适应啦!”黄董事长这句纯正的上海话,让大家都笑了起来。

1989年就到福建投资的福建福清市台商协会副会长陈秀蓉说:“我们不是过客,而是长久地生活在这里。”力国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王国达说,他是大陆改革开放后“台湾过唐山”来沪投资的最早一批台商,事实证明自己当初的选择是对的。

“市领导每年坚持和我们台商恳谈,面对面征求台商代表的意见。邀请台商代表参加‘两会’、广交会等,先后评授了27名荣誉市民,我就是其中之一。”广州市台商协会副会长、联众(广州)不锈钢有限公司董事长李必贤说,这让我们台商能更广泛地参与广州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领域。

一路走来,所见所闻让检查组成员倍感欣慰。反馈会上,执法检查组表示,经检查,四省市各界既严格依照法律采取措施,配套政策,支持、引导台商投资,保护台商合法权益,又积极创新支持和保护台商投资权益的方式,使台商合法权益保护形成长效机制。

检查组特别指出,在两岸全面、直接、双向“三通”实现的情况下,要为台胞和台资企业提供更加广泛、更加细致、更加有效的服务,让他们在大陆创业成功。

让台商迎来下一个春天

制定实施以来,《保护法》和《实施细则》给台胞投资保护权益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极大地调动了台湾同胞投资大陆的积极性,促进了台胞投资和台资企业的长足发展。

检查组此行了解到,随着两岸经贸交流、人员往来的增加,一些台胞希望有关台胞投资保护法律能够与时俱进,增添新内容,进一步细化,扩大适用范围和保障内容,以适应两岸关系新形势的需求。

“希望未来加大对《保护法》及《实施细则》的宣传,让对台胞投资保护的意识能进一步广泛、深入、普及。”上海汉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徐至毅说。

李茂盛说,过去十来年《保护法》和《实施细则》让台商可以顺利地发展企业,我们都在大陆找到了事业发展的第二春、第三春,期待它的完善能够让台商找到事业的下一个春天。

这些呼声得到检查组的积极回应。在反馈会上,对于台资企业和台商协会提出的征地拆迁补偿、台企招工难等问题,涉及地方工作的,检查组当即建议地方政府与有关部门进行研究,尽可能依法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加以解决,更好地保障台胞投资的合法权益。

而在执法检查行程结束后,检查组还会将此次检查的情况,以及委托地方自查的情况汇总起来,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交正式报告。

《保护法》第二次执法检查结束了,人们有理由相信,这次检查将进一步完善保护台胞投资和其他合法权益的法律环境,提高保障水平,推动台商投资,促进两岸经贸。正如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华建敏所指出的:“在新形势下,切实保障台胞投资的合法权益,有利于加深两岸的经贸融合,有利于巩固两岸同胞的认可和互信,有利于两岸携手共创中华民族复兴的历史伟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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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解文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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